江西省一名男子因侮辱中国“氢弹之父”于敏而被判道歉

新华社南昌3月26日电(记者赖兴)在中国“氢弹之父”俞敏之死的当天,江西上饶人牟鹏辱骂死者。3月25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牟鹏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公开道歉并消除在国家公共媒体上的影响。

经审理发现,2019年1月16日,中国“氢弹之父”兼改革先锋于敏逝世。当天15: 00左右,江西省鄱阳县的一名男子牟鹏在一篇微博相关文章下发帖侮辱死者。这一评论立即引起了大量网民的愤慨,并被微博账号“紫光阁”转发和曝光

2019年1月17日,鄱阳县公安局因牟鹏在互联网上侮辱氢弹研究人员于敏的不当言论,判处行政拘留15天。同年7月25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诉前公告,通知于敏的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公告中,于敏的近亲属表示不会提起诉讼,并签署了书面意见支持起诉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99法院认为,被告牟鹏在微博上的不当言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他的行为违背了英雄们的行为和精神,诋毁和诋毁了英雄们的道德品质和形象,损害了英雄们的声誉,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整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和情感以及英雄们所代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牟鹏表示在法院服刑,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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