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不戴口罩,拒绝做体温测试,用刺刀打人,咬人!

(原标题:强行出牌和咬值班警察?我院已审结一起影响公共服务的疫情案件

昨日上午,萧山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方式,举行公开庭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992年7月7日上午,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萧山某村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根据规定,所有进出村庄的人员都需要配合村庄入口处卡点的工作人员进行温度测量登记,并检查人员和车辆。上午10时左右,村里的一名村民胡某从外面回到村里通过检查站,与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

“阿姨,现在疫情很严重。你出去的时候一定要戴口罩!”由于胡没有戴口罩,检查站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她求助同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胡某测温然而,胡某的态度非常恶劣。他不仅拒绝了体温测试,还强行将卡送回了他的家。疫情面前没有小事,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区派出所民警、辅警5人前往胡某的家中,向其解释疫情的严峻形势,以及配合卡工作的必要性,但胡某置若罔闻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口头传唤胡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由于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态度恶劣,警方依法强制传唤。在这个过程中,胡某用嘴咬了辅警的胳膊。经过评估,受伤辅警的状况已经构成轻伤。

胡在被捕后承认有罪并自愿签署了认罪和惩罚声明据了解,胡某因早晨外出时与丈夫发生口角,情绪相当激动,强行打了卡,并进行暴力反抗。

萧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暴力手段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被捕后,根据其犯罪态度和情节,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要求和制度规定,服从和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发生暴力、抗拒、防控等严重破坏防疫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法律将严惩不贷。

资料来源:萧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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