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历史悠久,但他们一直是过街老鼠。在著名的睡眠谚语中,小偷被说成是"搅动世界,制造一个清晰和平的世界,使鬼害怕上帝的忧虑的魔鬼"。这显示了小偷的巨大危害。< p>

但是,历史上有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偷窃。这是小偷的狂欢。
是金元时期农历正月十六。
根据宋代文薇鉴的《鲁庭实录》,记载“鲁中日夜放哨,直至正月十六日”普遍认为,官员不能禁止如果人们不日夜害怕荣誉,衣服、用具、鞍马和马车都会被偷走。每隔三两天,当主人知道他在哪里时,他会用酒、食物和钱来赎回它,以得到原件。”
明代刘冬的《帝京风光略》也记载,金元时期的元宵节“偷去,笑送去,虽偷去妻女而无罪“< p>

简单地说,偷窃在第一个月的16号是合法的,普通人已经习惯了,不管政府如何。即使主人看见小偷在偷东西,他也不会看见。
普通的东西也就算了,如果是重要的东西,主人会通过各种渠道,查出自己的东西在谁的手中,过几天,带着礼物去拜访,认领丢失的东西,这时小偷、赃物,必须归还给主人否则,政府可以干预
女真金国和蒙古元朝都有这样的风俗,这应该与契丹辽国一脉相承
契丹打得更好
首先,契丹人的“偷日”持续了三天,即正月十三、十四、十五< p>

其次,契丹人可以偷范围更广的东西,甚至偷他们的妻子
据宋代的《宋·文》记载,“妻女宝器,车马皆盗,不加处罚”,“亦有先与房女私约会盗,女愿留而听之”据史书记载,大多数契丹人在"放贼日"对偷窃采取宽容的态度。在此期间,主人只是保持警惕以防被盗,如果贵重物品被盗,他只是想找回它们。
如果郎情妾意,见面私奔,女方的家庭也别无选择
这是小偷的日子,私奔的天堂。< p>

少数民族,一个奇妙的习俗,已经逐渐传播到汉族聚居的地区。
与金、辽同时代的宋朝有“放贼”的风俗。在明朝,许多地方仍然“放贼”
据明代郎子《七修式稿·放盗》记载,《金元关·正月十六》即放盗那天,每个家庭都做了严格的准备。如果有人偷了它,他会笑着把它送出去。虽然他的妻子和女儿、车马和贵重物品都被偷了,但他们都无罪。我听说扬州今天还活着。”
不过,汉族人玩“放偷”是比较温和的,特别是贵重的东西由于主人的严格防御,不容易得到,更多的人基本上都抱着游戏的心态,偷一些小玩意,图的是一种快感
在江南水乡,正月十六偷被赋予了吉祥的内涵,所谓“袁熙偷青为吉受诅咒,输了为非吉受诅咒”,偷骂是好事< p>

偷偷从别人的菜地里摘了一些绿色蔬菜,如果被主人责骂,这被认为是一个好兆头。
偷别人的葱,把它们给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就会变得聪明伶俐。
如果一个即将分娩的妇女偷了另一个家庭的猪碗并被她的主人诅咒,这也是一个好兆头,意味着她将有一个男孩。
不太理解这个逻辑
清代诗人查思凡在《燕京杂谈》中写道:“六盏街灯,月影,鳞与鳞,踏遍长桥触频锁,稍送吴金放宽夜禁,九门仍有盗人。”
“行窃”由于这是每个人都参与的民俗,偷窃和释放小偷已经成为游戏的既定规则。
在元宵节期间用一种“以偷为戏”的游戏心态和一种非常规的行为来戏弄日常的约束和规范,使得元宵节的“乐趣”带来更多的笑声。
年前,“全国偷菜”也是这一习俗的网络化< p>

或者,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小恶魔”,从心底偷东西,偶尔不得不把它拿出来透透气。< p >目录学:陆婷实录、宋莫吉文《京师风物略》及七种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