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敏
中国“氢弹之父”,荣获“两弹一星”等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为国家奉献了一生,做出了无数的贡献。2019年1月16日,于敏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2年1月16日,
余敏先生逝世后,
媒体和公众先后发起纪念活动
而彭慕华
(鄱阳人,网名报复1086)
则看到了“28年的匿名!
在文章《中国氢弹之父俞敏之死》之后,
留下了非常恶毒的评论
,立即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愤慨
。随后,该评论被“紫光阁”微博
曝光,该微博被转发1205人,被评论1894人
引起社会极大愤慨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年1月17日
鄱阳湖县公安局给予彭慕华
15天行政拘留处罚


2年3月25日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开庭审理
“彭慕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权”
法院认为
被告彭慕华在微博评论中的不当言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主观上有故意和过错。他的行为亵渎了英雄的事迹和精神,诋毁和诋毁了英雄的道德品质和形象,损害了英雄的声誉,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整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和情感以及英雄所代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被告彭慕华的行为符合侵犯英雄烈士名誉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构成要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第25条第(2)款、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
| 7-法院裁定199被告彭慕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公开道歉并消除在全国公共媒体上的影响(公告的媒体和内容须经本院审查)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在全国公共媒体上公布该判决的主要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告彭慕华承担。
来源: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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