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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1月1日起,根据上级要求,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单位投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两种保险
合并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之和确定,即原生育保险1%和医疗保险10%之和的11%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不单独收取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率为9%,个人缴费率仍为2%< br>
个符合职工医疗保险费分阶段减免的单位将在减免期内继续享受分阶段减免政策,即在2020年6月之前,企业单位将对职工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总征收率为7%
今年3月31日前实行的生育保险费补缴仍将根据生育保险的种类分别处理,并从4月1日起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保险人员、已进入合作保险(维修)等一次性缴费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仍按原职工医疗保险费率支付,不征收生育保险费,并按原规定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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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南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