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 8月5日,吴亦凡一系列名誉纠纷获得一审。法院命令被告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维护权利的费用总计16.5万元。
据星泉律师事务所介绍,2019年8月5日,演员兼歌手吴亦凡在一系列名誉纠纷中获得一审胜诉。法院依法责令被告人陈* *、廖* *、邹*连续10天在微博首页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维权费用共计16.5万元。陈* *缴纳7万元,廖* *缴纳5万元,邹*缴纳4.5万元。

2年11月018日,新浪微博用户陈* *、廖* *、邹*分别在其注册和使用的微博账户“秦岭二月”、“刃斌”(现更名为“刃黑同仁”)和“华尔街光棍协会”上发布微博,涉及诽谤的“公开选拔嫔妃”和“夜间选拔嫔妃”。"
,其中,《秦岭二月》和《刀锋黑铁铜人》均为自媒体大v认证


据报道,吴亦凡工作室于2018年11月13日对此事发表了郑重声明,但声明公开发布后,被告仍未能及时删除涉及侵权的微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立即依法取证,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陈* *、廖* *、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后,认为
1和网络空间不在法律范围之外。互联网用户在充分享有互联网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还应保持必要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尊重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包括名誉权。
2。作为娱乐明星,吴亦凡有义务回应公众的知情权,并对公众舆论监督保持开放和包容。然而,公众人物的个人权利是没有限制的。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他人恶意侵犯。
3。被告公布的案件内容缺乏证据支持,构成事实层面的诽谤,主观恶意较高,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
胜诉的消息传出后,相关话题迅速在微博热门搜索上发布:

。@吴亦凡工作室表示:网络不在法律领域之外,我们坚决抵制恶意诽谤,坚持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共同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网络环境!

的网友纷纷表示:谣言和流言终将受到惩罚!




今年,林心如也赢了两起针对私人媒体的诉讼,而且都以成功告终!
2年5月22日,被认证为“自媒体”的微博用户@宋祖德发表了一篇题为“霍建华和林心如连结婚证都没拿到”的文章关于这件事,霍建华和林心如把宋祖德告上了法庭。
3年1月25日,与共同起诉宋祖德二审胜诉名誉纠纷案:

被告必须连续两天在所涉微博首页上方向原告和发表道歉声明,
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和维权合理费用,两案合计20万元
此外,2017年9月10日,被告孟塔宁在其微博账户“娱乐慈禧太后”(现更名为“毒舌娱乐”)中公开发布了针对林心如的侮辱性和诽谤性内容被林心如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
2年019月29日,诉孟*谭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孟*谭侵害了女士的名誉,必须向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整。在
的判决宣布后,@林心如工作室回应说,虽然维权之路漫长而艰难,但我们仍然不接受不良的造谣做法会毒化舆论环境,责任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自媒体绝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消息,2018年1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起了一场专项行动,清理自媒体账户中的一系列混乱问题。经调查,
在媒体上制造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充当“主题派对”,从中渔利,用假眼扰乱正常社会秩序。
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出,自媒体绝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近年来,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根据《网络安全法》先后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互联网用户公共账户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具有媒体属性并可以向公众发布信息的账户和平台。有规律可循,有规则可循。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经过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处置这些账户,并采访相关平台。这一行动表明,自我媒体管理已经纳入法律、标准化和制度化轨道。绝不允许自媒体成为某些人和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获取巨额利润的手段。(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