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撤销“猪肉限价”警示函:违反价格法,立即整改

价格法

9年10月30日,从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政府获悉,江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发展改革局29日下发的《关于保证和稳定江口县猪肉价格的警示函》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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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上发布的图片显示,江口县市场局和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警告信称,白肉的销售价格必须在1999年10月29日

|之内。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地方市场猪肉担保和价格稳定工作,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由地方政府向各经营者发出《江口县猪肉担保和价格稳定警示函》(以下简称《警示函》)。该警告要求商家遵守以下价格:“白肉必须在每公斤20元以内,猪肉必须在每公斤25元以内。”他补充道,“未能遵循上述价格被视为扰乱猪肉供应和价格稳定市场,并恶意推高价格。”

29,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已经向全县所有屠宰场和猪肉经营者联合发出了《警告》,并将于29日生效。江口县监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在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讨论后发出了“警告信”。价格是调查的结果。猪肉经营者有一定的利润率,不会亏本。在

“警示函”被媒体报道并声称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后,江口县市监察局和发展改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事件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警示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立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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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市监察局和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猪肉市场最高价格并进行整改。江口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图

《情况通知》提出五项整改措施

,包括停止发出警告和撤回发出的警告;严厉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要求今后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针对猪肉供应稳定的问题,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严格规范市场运作。查处任意哄抬粮油、肉类、鸡蛋、牛奶等日用消费品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宰,严禁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产品进入食品流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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