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交接的通知》(建建〔2019〕52号)精神,全国正在开展消防强化审查验收工作,住房和建设部积极与消防部门进行交接。以下是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与消防部门合作组织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会议“消防设计如何检查、检查什么”的总结,供大家参考。< br>
源自杭州建设(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前,杭州市建委召开全市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培训会议。本次移交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以问答形式向您分享。

Q:哪些项目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第119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并在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1年,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和博物馆展览馆;(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站候车室和客运站候车室;3.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酒店、餐厅、商场和市场;4.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商业室内健身休闲场所、医院门诊楼、教学楼、大学图书馆和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和教堂;5.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房,儿童娱乐室、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教学楼、图书馆和食堂、学校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6.歌舞厅、录像厅、录像厅、卡拉ok厅、夜总会、娱乐场、桑拿浴室、网吧、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馆
此外,除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项目外,还应申请以下特殊建设项目: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电力调度建筑、电信建筑、邮政建筑、防灾指挥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和档案建筑;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3、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Q: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的申请材料和程序是什么?
A:请点击大图。


注: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不需要重复提供。当上述申请材料可以从电子许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到相关材料时,不提供此项。

Q:
哪些建设项目需要消防设计备案?
A: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119号),除上述需要消防设计审批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7日内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或者在业务验收现场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
备注: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取消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Q:消防验收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A:主要规格: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等。

Q:消防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的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验和功能试验
审查材料包括: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图中有关消防设施及相关隐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资料;3、消防设施检验证书;4、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建设、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6、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文件、专项消防设计文件专家审查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
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试验包括:1。建筑防火(灭火)设施外观现场抽样检查;2、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3.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和测试;4.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并检查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5.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和测试

问: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
A:1。总平面布置图中防火间距不足、救援作业场地面积不足、消防面上的高大树木或深度大于4米的障碍物等。
2年,消防供水和供电未设置二次消防供水,未开通正式用电,变电站未设置消防系统等。< br>3。现场选择的消防设施和产品不符合产品清单或没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或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屋顶测试消火栓不能启动泵或压力不足,机械排烟口气压不足等。< br>4。在建筑防火方面,民用防火封堵不当,玻璃幕墙与地面隔墙之间的缝隙未填充不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的房间疏散门宽度小于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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