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柏一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

1999年1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公开审理,审理了原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原省老干部委员会副书记周松柏收受贿赂、隐瞒境外存款案。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派官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周松柏和他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周松柏

将周松柏带上法庭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松柏在2002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申报配套资金、个人就业等事项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直接或通过其行为,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3880万元以上。从2016年到2017年,周松柏下令亲属在香港开立账户,存入超过690万港元,但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

审判期间,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的。公诉部门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松柏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周松柏当庭认罪悔罪。

名被告人亲属、NPC代表、CPPCC委员和60多名各界人士参加了审判。

最后,法院休庭并决定对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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