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月5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防疫期间生产口罩等防控材料价格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支持产能和产量增长,充分保障口罩等防控材料的生产和供应,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提出了全面加强口罩等防控材料生产市场价格监管的三项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加快调查速度,切实提高口罩等防控材料生产领域价格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口罩等防控材料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供应企业的基本情况,使底数清晰明确。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面具等防治材料生产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不仅要加强口罩等防控材料销售的价格监管,还要加强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整个供应链的价格监管。
3是一项积极举措,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的共同治理,引导辖区内供应口罩等防控材料、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的企业加强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总局倡导的“价格、质量、供应保障”系列行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社会共同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口罩等防控材料生产的有效价格监管。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行动,严厉打击口罩等物资生产防控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把加强防控物资市场价格监管纳入全国市场监管体系防疫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行动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加强监管和执法。另一方面,
应加强协调与合作,加大工作力度,注意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上下协调,与各方合作,形成合力,主动发挥作用,预防和控制口罩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并特别努力开拓新生产能力的市场准入,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快开始生产。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催办等方式,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我们应该加强质量抽查结果的应用,并给予价格监督同等的力量,以帮助确保供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同一企业监管的统筹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
/北京青年报记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