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败诉并涉嫌犯罪后,平安普惠公司公开拒绝来找我

平安普惠还款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从来没有想到,它会被涉嫌经济犯罪的贷款公司“硬化”。

,一家在法院诉讼表上的公司,是平安普惠金融担保有限公司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与平安普惠公司相关的类似案件。几份裁决文件裁定,平安普惠通过关联公司放贷是例行公事,涉嫌经济犯罪。这些规定

可能成为P2P小额贷款公司“死亡”的里程碑。

平安担保例行贷款,涉嫌犯罪

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案件,平安普惠已经在全国打了很多这样的官司

本案涉及的两家平安普惠公司,平安普惠金融担保有限公司和深圳平安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平安集团普惠金融业务集群的一部分。

2-015年,借款人李富春与平安小额贷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4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按月结息,月利率0.7%

同时,平安小额贷款与李富春、平安普惠签订了《担保合同》。平安普惠作为担保人,为贷款提供了担保。约定担保的主要内容:担保主债权14万元;范围主要是债权人的权益、罚息、违约金、服务费和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费用。费用:前期服务费4200元,贷款前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为6270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280元。管理费为20160元,按月支付,每月840元。另一种协议滞纳金、回收费用的计算方法等。

李富春逾期未还款,平安普惠代为还款,向李追偿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支付赔偿金额和担保费

表示,平安普惠的“硬法庭”并非毫无根据。在声明的开头,平安普惠称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个体地方法院”在这个称谓中,“个人”和“地方”两个词,平安普惠都在强调案件的特殊性然而,法院是法院,无论是地方法院、高级法院还是最高法院,其裁决代表国家的意愿,对“地方”和“个人”没有区别这是企业对法治的基本尊重

此外,精品会发现平安普惠的回复逻辑有点“感人”法院表示:需要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平安普惠回答:警察没有来找我所谓的牛头和马嘴不成比例,这可能就是事实。

公安局尚未找到门,这并不意味着平安普惠在此事上是无辜的,也不能证明法院的错误判决。如果平安普惠的“清白”是基于事实,那么只需要陈述事实和证据。例如,担保费是否是非法所得的变相利息,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两者的贷款金额根本没有必要反对法院的裁决。这一行为几乎激怒了法庭,似乎是企图自焚。

,因此,这一声明发表后,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更多的疑虑。也许是因为怀疑,也许是因为平安也觉得他的话不合适,所以他悄悄地删除了声明。1999年11月11日晚,平安普惠公司发表了另一份新声明。

公告被删除并再次发送,并发表了无话可说的声明。这是处理公众意见的一大禁忌。公告

删除并发布

9年11月11日,平安删除了原声明,发布了《关于个别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

这一次,平安普惠不再提及法院和法院的判决,而是表示媒体的报道与公司不一致,公司一直在按照国家的鼓励发展普惠金融。这份新声明比最初的声明要短得多,上面提到的所有受到公众质疑的细节也被删除了。其余的全是空话

没有披露更多的事实证据,没有认知和态度,没有解决方案,回避讨论担保费、服务费、管理费等问题的合理性,受到法院和媒体的质疑。关于如何遵守法律以及如何为社会和行业作出贡献,人们只谈了很长时间,并没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非法收益。同时,发布声明的平台的评论功能也被关闭。

是一个澄清声明,删除了特定信息,没有任何信息增量。有些看起来像碎玻璃然而,关闭评论功能似乎让人感到内疚。

将这两种说法进行对比,你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

根据现行法律或政府规定,小额贷款机构可能被认定为“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尽管贷款人和融资担保人都持有相关许可证,这似乎是合法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到目前为止,投诉收集平台上共有8692个投诉案例金角财经研究了关于平安普惠的投诉,发现除了高利贷、变相砍头、暴力催收等投诉外,部分投诉人不仅支付了平安普惠的高额服务费,还有部分投诉人在申请平安普惠贷款的过程中被迫购买平安保险,每月支付所谓的“保险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利息。而平安普惠旗下的平安普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主要的保险业务

平安小额贷款、平安普惠、平安普惠商业保理...平安的“有生意、有家庭、一起工作”的贷款业务实际上是一个赚钱和获利的大闭环。

平安普惠,做贷款业务很专业,但是危机公关,水平真的不好因为平安普惠公司表示,国内没有公共安全调查。可能是为了提醒,让公安赶紧找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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