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新能源和阳光电力公司签署七项设备合同

签订和签定的区别

1992年9月9日至10月24日,本公司通过其间接全资子公司通景新能源科技(江山)有限公司(江山通景)与以下公司签订新的业务合同,为不同的光伏项目提供各种光伏发电设备

签约方包括:阳光供电有限公司、江山市新塘边镇恩施村合作社、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青海黄甸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阳光供电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建筑中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新的业务合同,通过其间接全资子公司通景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光伏发电设备

董事会认为,新合同的签署和中标将进一步提升集团在能源行业的地位。此外,董事会认为,新合同的签署反映了公司对光伏的态度,努力在技术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成为太阳能行业的创新领导者,并符合集团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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