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合肥2月12日电(记者吴)在疫情防控期间,民警们不仅被强行破门而入,还遭到辱骂和殴打。今天下午,安徽省灵璧县法院就杨涉嫌妨害公务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该案被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杨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后,杨慕凯说他会服从判决。据了解,这是安徽省防疫控制以来第一起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
杨牟凯,安徽省灵璧县单塘乡周洋村人。2月5日,灵璧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妨害公务案,灵璧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1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灵璧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和起诉期间,杨慕凯自愿认罪,并接受了该案审判的简易程序。2月11日,灵璧县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根据灵璧县检察院的指控,今年2月1日下午14时左右,被告人杨牟凯在灵璧县单塘乡周扬村疫情检测点接受工作人员的例行检查时,拒绝配合工作人员的虐待,被迫破门回家。灵璧县公安局单塘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去处理。当警察传唤杨时,杨辱骂并殴打警察。
199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慕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追究其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谋凯认罪,接受了可以从宽处理的处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应当从重处罚,并向法院提出了6至8个月监禁的量刑建议。在199审判中,杨慕凯没有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慕凯犯妨碍公务罪的事实存在,并认定其有罪。被告杨谋凯被捕后,他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他坦白、坦白并受到惩罚。他被依法从轻处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在法庭上作出了上述判决。声明:本文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而转载的。如果来源标签有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的网站并提供所有权证明。我们会及时更正并删除它们。谢谢你
资料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