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各地经常下雨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人们措手不及
很难避免弄湿鞋子
Plus现在已经进入三伏天
天气越来越热
拖鞋已经成为每个人在夏天的最爱拖鞋有一种...
难以言喻,特别是潇洒

但是你会穿拖鞋开车吗?
的编辑告诉每个人,
,一个聪明的
,绝对不适合司机和朋友!
看看下面这个司机朋友发生了什么。许多朋友可能不同意。
只是穿着拖鞋。
至于重大问题和次要问题?
号
号下的老司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
号穿拖鞋开车不是一般的危险
2年7月1日8点019分,深圳市延龙大道清林立交桥段发生了轻型厢式货车单侧翻车事故。


卡车滚到地上,货物溅得到处都是

隔离护栏撞坏,摔坏了
。经调查,黄谋雄驾驶一辆越b5 * * * v号牌轻型货车,在沿龙大道青林跨线桥段上由东向西行驶时,看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想刹车避让。车辆右侧与道路隔离护栏的碰撞是由于妨碍安全驾驶(穿着拖鞋驾驶)的行为,导致车辆局部损坏和隔离护栏损坏。穿着拖鞋开车很危险。
由于拖鞋的材质问题,
很容易滑落。
踩刹车或油门时,如果你踩到脚底,踩错了
,甚至踩不到,
就会致命!
拖鞋致人5死
杭州女司机一审被判6年
2年7月15日,被告陈某交通事故案在杭州西湖法院一审被判,被告陈某因交通事故被判6年有期徒刑回顾
例
2年7月30日018:04左右,陈某穿着拖鞋开着一辆小型越野汽车。当他沿着周文西湖区文怡西路从东向西行驶,在周静路交叉口左转时,遇到红灯,他停下来等待放行。19时05分左右,在左转指示灯变绿后,陈某违反了“左转时在十字路口中心左转”的规定,导致车辆左侧的前后轮相继驶上道路中央分隔带末端的路缘。
陈某在处置过程中由于恐慌而连续使用加速踏板作为制动踏板,导致车辆在左转后沿比赛路线从北向南连续加速。

当车辆行驶到温二西路荆州路北侧路口时,驾驶的车辆失控,撞在路口西侧非机动车道的遮阳板上,撞倒了正在遮阳板下等待通过的蔡某。事故发生后,这辆车撞上了十字路口,撞上了一辆小型越野汽车的尾部,该车从西向北行驶并向左转。碰撞产生的碎片导致跟在小汽车后面的小型越野汽车的挡风玻璃破裂。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继续向温二西路荆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冲去,撞倒了秦某等10名等待通过此处的人。撞击产生的碎片还造成人行道上的石某等两人受伤。撞击还对停在十字路口西南侧的一辆小型汽车和一辆小型普通公共汽车造成了损害。最后,涉案车辆在碰撞过程中向右转,被路边围栏挡住后停下。

事故造成秦等5人死亡,蔡等4人轻伤,罗等3人轻伤,石等4人轻伤,但无轻伤在确认事故责任后,陈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199法院裁定199被告陈某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他的行为构成了交通事故罪。公诉机关被判有罪。同时,法院裁定,陈某交通事故造成五人死亡、四人轻伤、三人轻伤、多人受伤和财产损失,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陈某自首的情况,他获得了绝大多数受害者的理解,并在犯罪后通过其亲属的积极赔偿表现出忏悔。因此,他采纳了公诉机关和辩护人的相关意见,认为陈某应酌情从轻处罚。虽然陈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但其在市区的交通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也很恶劣。对不符合“轻微犯罪情节”缓刑适用条件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因此,辩护人要求陈某宣布缓刑不符合法律,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告人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与
199法相联系,规定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外实验研究表明,
拖鞋会使刹车速度延迟0.13秒
相当于
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行驶,使刹车距离延长了3.5米
对女性来说,
穿拖鞋比穿高跟鞋更危险
因为穿拖鞋更难刹车
穿拖鞋在刹车和油门踏板之间移动
需要0.04秒
,这是高跟鞋的两倍慢
驾驶是一项“手脚”技能
手握生命的方向
脚安全不容忽视
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
1。重量较轻的
重鞋,如户外登山鞋,重量轻且不够灵活,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无法及时做出准确反应。
2。与脚的契合度高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通过在鞋底增加气垫和气囊设计的运动鞋也不适合驾驶,因为鞋底不能完全感受到踏板力。
3。摩擦力应大于
。鞋底不能太光滑,否则就像赤脚开车一样。穿摩擦力大的鞋子,以确保鞋底和踏板的配合。
安全不是小事
无论何时
开车,你都必须穿对鞋子
,这是对别人
负责,也是对自己
安全第一!
拖鞋再见!


这篇文章来自汽车之家车牌号的作者,并不代表汽车之家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