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海通证券等机构的前员工挖掘公司8000多万个立足点

本案涉及的机构包括海通证券、PICC、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

机构代码证

近日,司法文书网披露的两起职务侵占罪判决披露了一起职务侵占罪判决。根据判决,四名债券交易员和另外两名丙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低买高卖共获得8028.1万元非法利润。本案涉及的机构包括海通证券、PICC、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

根据官方文件网络,2007年下半年,梁和赖计划由赖组建一家丙类公司。梁介绍债券市场交易商,利用交易商在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中的地位,配合赖控制的丙类户进行债券交易,共同谋取利益

1992-008年上半年,梁与杨洋合谋利用杨洋在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的交易员身份从事银行间债券交易。梁将金融机构的利益分配到公司和太惠公司这两个由赖、控制的丙类家庭后,由个人进行了私分。

此后,杨洋先后与被告谢东辉、、、杨满甲合谋。利用各自的地位,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购买和持有债券,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价格,从国债中获得边际收益。梁满甲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转移给汤芳公司和泰辉公司后,两者发生了私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此过程中,杨扬参与了30笔债券交易,共占5240.9万元。谢东辉参与了5笔债券交易,其头寸共拨付1087.26万元。冯建参与了五笔债券交易,其职业总计816.2万元。王华参与了2笔债券交易,共占889.29万元。

本院认定,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在海通证券经营的“08中环38票”等19笔债券交易中,杨洋利用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手段,将海通证券27.58亿元以上的利息转移给赖、王木玲控制的丙类户。利润由被告杨洋、梁、赖、按约定比例分享。

来自

的记者从公开文件中发现,上述交易员的主要挪用手段包括“代他人持有凭证”和“低买高卖”

在其中一笔交易中,杨扬、梁谋嘉事先约定代表海通证券持有“08农业发展18”债券,共4200万元的自营债券,以获取个人利益。2008年11月6日,被告人杨扬以出售当期债券的名义,将上述事先与梁取得联系的债券出售给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吉林银行。随后,他们先后委托兴业证券、曲沃农村信用合作社、宝鸡市渭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持有债券。

随后,2008年11月27日,杨洋安排梁义马指示赖某和王玲玲控股的泰辉公司委托签约银行以100.7328的全价购买上述1亿元债券,并以101.9218的全价出售给之前联系的泰康人寿。2008年12月3日,被告杨洋安排梁某委托赖某和王玲玲控股的泰辉公司委托承包银行以107.9989万元的全额价格购买上述债券,并以103.2371的全额价格出售给事先联系过的邦德证券。2008年12月24日,杨洋安排梁指示赖某和控股的泰辉公司委托承包银行以100.9499的全价购买上述面值2.5亿元的债券,并分别以105.5624的全价出售给兴业银行和证券。杨扬等人从此次交易中获利1439.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冯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或个别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产,数额巨大。王利用自己和他人的地位,共同占有他人的财产。涉案金额巨大,他的所有行为都构成了侵占罪。牟阳、谢某、冯某是共同犯罪分子。法院判处杨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9个月4.被告的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

为上述交易者违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谁是“丙类”家庭?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账户根据账户持有人的不同分为三类,其中A类账户主要是商业银行;乙类账户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交易商、基金和保险。丙类账户是一般公司(非金融机构和法人)开立的账户,但甲类和乙类账户除外

据介绍,过去丙类家庭开户门槛低,缺乏实质性监管,混为一谈。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如需开立丙类账户,只需向商业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商业银行将向中国债务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户申请,并在开户后向中央银行提出申请。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金融从业者自己建立了c类家庭,通过银行预付资金买卖证券,并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有些交易甚至可以在一天内完成,“借鸡生蛋”以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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