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员/报告员
人贷款是人人心有集团旗下的独立品牌公司,成立于2010年作为中国第一批基于互联网的P2P信贷服务平台几天前,据相关媒体报道,人们的贷款被怀疑建立了资本池的离线贷款,并扣留高斩首利率和其他问题。人们通过建立资金池向第三方公司发放贷款,然后在扣除高利率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会扣除一次性的额外“服务费”。其余的钱将只支付给借款人的卡,年利率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法定范围。
等一批借款人透露了他们在人民贷款和心有信贷方面的痛苦借款经历,并指责心有集团放高利贷、收取高额斩首利率、甚至双向套取贷款人和借款人等。我们梳理出
的一般模式:丙方通过电话营销邀请借款人前来签订贷款合同,但合同中没有委托公司。最后,借款人通过心有信贷应用扣除高额“斩首利息”后获得了一笔贷款,但贷款人是一个没有出现在合同中的人力贷款池账户。人力贷款池帐户中的贷款在人力贷款中找不到任何个人贷款信息。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这笔贷款的账户?
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贷款本身是一个P2P组织,只提供网上贷款,但它通过建立一个私人基金池、向第三方公司贷款以及在向借款人贷款前收取高利率,直接与兄弟公司合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人民日报在2019年的报道中提到,最高法院明确表示P2P点对点借贷平台只提供信息交换、牵线搭桥、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允许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代客户承诺资金和利息保护、通过编造或夸大融资项目的收入前景误导贷款人或从事线下营销。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P2P点对点借贷平台的旗号进行。其行为的特点是“违法”
据中国银行法律研究会会长肖莎介绍,“一些贷款援助机构表面上是在提供贷款援助,实际上,他们从金融机构那里拿钱,然后按照自己的风控方式放贷。自2019年10月21日起,此类行为被视为犯罪行为。“
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借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发布,对办理非法借贷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本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定期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一观点的提出意味着:1 .利率超过36%的贷款不再发放;2.违规贷款机构以管理费、服务费等任何名义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的资金,应当计入贷款年利率计算;3.未经许可的机构贷款将受到处罚。4.暴力收集和惩罚根据《意见》,对于贷款来说,恐怕这将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
此外,《意见》强调,非法借贷的金额应以借款人实际借出的本金金额为准非法贷款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收取利息的。并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的方式,将相关金额计入实际年利率的计算中
《意见》将于2019年10月21日生效,这将对现金贷款公司和部分贷款援助公司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