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范围内,难道不是人的海洋吗:明清时期海禁政策下的海洋开发

前言:早在2500多年前,古希腊海洋学家德瓦森曾说过:“谁控制海洋,谁就控制一切。””,这个词在今天自然是无可辩驳的公理但也许是农业国家的基因束缚了我们的动力。中国祖先对蓝色的热情确实不如古希腊、古腓尼基或现代英国和日本等海洋民族。

海洋开发

,特别是在明清时期的“海禁”政策下,中国几乎已经关闭了与世界交流的大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祖先会对海洋失望。无论是近海捕鱼、岛屿开发还是对外贸易,在官方禁令的背景下,他们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是基于利益。中国沿海地区有曲折的海岸线和许多港口。自古以来,渔业和海洋水产养殖就已发展起来。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祖先就开始了“米、米、汤、鱼”的小规模生活。他们想阻止饥饿的人吃海鲜,这是很自然的。

“种”的海鲜:早期的海洋水产养殖业

“也恢复了优良的人和建在海里在聚会的过程中,风浪爆发了。盐卤和日本仔,旧金山伊稀高江”——宋。梅的《吃牡蛎诗》

这里的“种”是指以石、竹为基质人工培育牡蛎和牡蛎的技术。早在南宋时期,江瑶柱就在东南沿海种植。宋代方韶的《破斋篇》记载了“石基养牡蛎,18岁蔓生”和“石基养牡蛎多,石基散,有利于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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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牡蛎养殖

到明清时期,海禁政策试图控制渔民在沿海水域作业,使得沿海地区渔业人口过多和海洋渔场面积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近海和沿海渔场面积变得十分珍贵。为了获得极其有限的生产空间来维持生计,许多渔村的渔民“以海为界”来管理自己的海洋渔业和海滩资源。为什么

应该自己管理?因为海不是陆地,没有政府的土地证书作为保证,就像洞庭湖的水面一样,没有人有专属使用权。因此,在明清时期,当物权概念尚未形成时,只能由氏族占有、管理和生产。单个家庭的狭小根本无法覆盖。

“港鱼鲜,天渔其利,海沟蛙鱼瞥蜡田蛙涂,海之地,画海为界,不界不能不问焉越是广东来的鱼,竞立起来,虽死不恤,财之计在理也”——道光年间,《厦门纪事报》

199之争,与内地两村之争大致相同。这完全是一场争夺生物资源的斗争,政府只能蒙混过关。因此,所谓的“以海为界”不能由政府公平地划分,而是由几个地方绅士和大人物来划分。普通渔民通常只有租赁权。

清康西苏三色渔人捕鱼图

“李甸子林戴阳乡...等等。今天,平海县给了丁达一个名为丁凤岗的港口,让他用劳力建设和开垦耕地来收获谷子。据说它每年要支付18担的租金,每担重100斤。不管你有多老或有多难过,海平面仍然很高。今天,如果你想有证据,你应该拿一张纸并支付它。道光三年六月,李硕滇马孜元管叔“

”开发经营了以强族为单位的海洋滩涂。这是由其资源的特殊性造成的。同时,民间对海洋资源的观念无疑领先于朝廷。他们将用自己的思想和方法管理海洋资源,这体现了他们面向海洋的精神和理念。

赶上捕鱼季节:对“出海”的不可抗拒的热情

事实上,这种对海洋渔场所有权的不公平划分在当时是相对及时的。当捕鱼季节到来时,沿海渔民有一个“聚集一波人过马路”的概念。他们依靠集体力量,不仅突破了个别海域、村庄、乡镇和县的界限,而且突破了政府和省的界限,常常是由几个省的渔民联合突破。

"国家立法之初,寸板帆不准出海一百八十多年来,滨海人民一直以打渔打柴为生。每个捕鱼月,都有成千上万的大型船只。每个谈判者都极度焦虑。然而,执行这项任务非常困难,这种感觉是无法忍受的。”——明代《海防条例》

面对渔民集体权力的冲击,不仅乡镇官员无法阻止,政府也想阻止。舟山渔场一年一度的黄鱼汛期,不仅苏松渔民蜂拥而至,来自宁波、台州和浙江温州的渔民也大量涌入。顾如所说:“那些建造淡水闸门的人都躲在黄鱼生产的深处。”每年,孟在涨潮时推鱼到屠,此时渔船出海捕鱼。纪宁、邰和文的肛门都在数万里,苏的肛门都在数百里...钓鱼时,夏梦像一个巨大的城镇一样繁荣。总之,海禁只是一个无形的笼子,不足以限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划海为界”是海洋渔场面积小与禁海政策下渔村人口过剩矛盾的必然结果。毕竟,这种由地方强人根据情况划分公海渔场所有权的行为,与广大渔民将海洋作为其生存和发展领域的愿望极其矛盾。这种情况不只是在明朝80年代初才出现。可以说,在明清时期的其他时期也是如此,除了清朝迁至边境的二十多年。一方面,它反映了海洋渔业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它也具有私人自我管理的特点,这无疑是超前于官方的。在中原王朝的眼中,

199岛屿一般属于外部世界,没有被纳入“王土”范畴的概念和必要性。历史上,他们经常被用来分发犯人,如萨尔曼岛,或逃跑的地方,如“天恒500学者”在秦末。

但是说到海洋的开发,这个岛将永远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由于生产力落后,人们对海洋和岛屿的了解只能是鱼和盐的好处和船的便利。该岛的发展只表现在简单的渔业、农业、畜牧业、盐业等模式上。直到明朝中叶,海岛带的发展才从传统的简单模式转变为农业、渔业、畜牧业、盐业、工业、商业和贸易的多元化发展模式。

渔业延伸:在禁渔区的岛屿上定居

“如果土地平坦,就容易谋生。”“这个古老的天堂也是丈夫死去的天堂。谁不想要它?”——明代徐婷《地方事务与海防》中的“

”反映了民间海洋殖民的初衷:在海岛居民中,占主导地位的群体是长期居住在岛上并从事农业、渔业、贸易等经济活动的海洋群体。他们来岛上居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被岛上丰富的资源所吸引。他们开发这个岛是为了谋生。

年早期开发的大部分岛屿是面积大、资源丰富、地理位置好的岛屿。发展过程大致如下:首先,渔民乘船出海捕鱼。在捕鱼的过程中,他们发现靠近海岸的岛屿,并把这些岛屿作为修理渔船和渔具的临时休息场所。如果这个岛比较大并且有淡水,人们可以在岛上定居。当捕鱼季节到来时,人们去海边捕鱼。他们通常从事农业、畜牧业或盐业。许多岛屿是由从事海洋捕鱼的渔民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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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朱的《浙江省沿海地图》,明代中叶,渔民在舟山、镇海、觉西、石浦等岛屿定居。舟山作为传统渔场,甚至吸引了邻近省份的大量渔民。清代福建渔民在舟山建立了“八闽会馆”,还参与了当地“仁和会馆”、“永安会馆”和“渔民会馆”的建设时至今日,舟山群岛上仍有许多人能说福建话。他们是福建移民的后裔。

洞头群岛是中国12个岛屿县之一。春秋战国时期,洞头岛就已经有人居住了。唐宋以前的居民是半定居的。从明清时期开始,渔民在汛期在岛上建造棚户区,在汛期过后返回大陆,之后逐渐定居下来。

土地开发:农渔业结合

移民定居和发展的前提是该地区是否有水源、耕地和便捷的水陆交通。因此,“高潜力、靠近溪流的淡水”和“易开的平原”或“挖天泉”的山脚坑洞成为移民的首选目标。

由于岛屿靠近和远离大陆,靠近大陆的岛屿可以最早开发。在同一个岛上,它也是一个地理条件和交通便利的地方,优先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同一个部落聚居在一起发展,另一方面,它又发展出一个完整的岛屿和岛屿群,或者从港口沿河而上,沿着山谷向周围发展,许多岛屿主要是通过农业模式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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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浙江同知海军陆战队

崇明岛在明朝洪武年间改为郡县。"土地应该用作靛蓝,韭菜,大蒜和芦苇垫,所以它有许多商务旅行."“,当时无数双桅船往来于南阳、北洋然而,在颁布禁海政策后,“当地人民很穷,只能依靠当地农业以外的渔业和木柴。”“但这些都没有影响到崇明岛的居民。

以金门岛为例。明清时期,这里人口众多,村落众多。不仅西部和东北部发展较早,而且东南部有许多自然条件较差的村庄。当时,金门岛被分为17、18和19个首都。洪桓的《海纳百川·山河录一》对当时的土地开发作了较为详细的记载:

“同安为50至22,禹州为,三都为燕,以东为18都,其山从石门关下至凤山,以南为。它的西南方是第19个首都

。可以看出,明朝中叶以后,金门岛基本被开垦,形成大小聚落群。金门的开发很快扩展到澎湖列岛。根据杨树清先生的《金门族群发展澎泰卷》,许多金门移民到澎湖归化和开垦土地。如澎湖陈氏、沙岗欧几里德氏、澎湖吴氏等。他们在澎湖开垦了许多土地。

商人与海盗:明朝中叶,由于中国沿海地区的社会动荡和海防的衰落,明朝政府的社会控制力下降,海洋社会经济以民间和地方发展的形式出现。新型海上民间走私贸易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官贡贸易,并迅速成为海洋经济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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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盗的身份也与人和商人的身份相同。他们大多数是中国沿海地区的居民。然而,这种贸易与海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非法活动。因此,大多数从事海上走私贸易的人把海盗和商人结合在一起。尽管明清政府颁布了“海禁”和“移民”法令,但他们仍私造商船对外贸易,从事商业和非法活动。例如,在隆礼和万历时期,形成了以潮州人和琼州人为主体的广东海口,以及以漳州和泉州为主体的福建海口。

“近年来张泉等地强奸百姓,倚结势族,私造双桅船,广用违禁军事装备,收买奇货,引诱朱波易,日引上滋”“的《辨》

沿海海港汉曲折,明朝廷难以控制的海港岛成为他们扎营和支援的重要基地。沿海社会的城市和农村的穷人也把他们当作共同的避难所,航海事业也随着他们一起旅行,以不同的方式移民到和离开这些岛屿。中国沿海地区的许多岛屿是由海上走私者开发的。受海洋经济利益的驱使,中国沿海地区的居民纷纷造船、购货,并禁止海外航运。

“林、田、傅三大姓,共一千余人,男不种地,食必梁肉,女不丝,衣皆棉绮,莫非借劫养”——俞的《正气唐吉》

。当时,海外贸易或海上抢劫是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在丝绸之路受阻的情况下,从南宋繁荣发展起来的海上丝绸之路,显然不会因官方的禁纸禁海而搁浅。由于明朝实行严格的海上禁令,对原来的贸易港口进行了仔细的调查。中国海商将货物集散地、交易场所、仓储和供应基地转移到沿海小岛和偏远的海湾地区,形成了从浙江到广东沿海的走私港口网络。例如,广东省的东莞、寒头、浪背和马依岛;潮州的南澳;福建的走马溪、古雷、大滩、九屿岛、海门、金门、崇武和嵊州都被海盗占领。他们建造木屋、住宅、城市营地、港澳、武装占领、填海造岛、管理鱼和盐、发展海上贸易,并开发了许多岛屿。在国际贸易

方面,与邻国日本的民间贸易也有所发展,只是一带之水,特别是在明朝中后期至清朝中国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的时期,如苏州和上海的棉纺织业、湖州的丝绸业、福建和广东的甘蔗业、杭州的手工业产品、江西的纸张和安徽的油墨等。可以在日本市场找到。江户时代的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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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从日本政府的角度来看,长崎港在德川幕府锁国政策的早期仍然对中国开放。清朝商船的贸易量和进港船只的数量没有限制。清商对清商也非常优惠。清朝商人是唯一走在长崎街头的外国人。到达长崎后,他们可以自由地呆在他们想呆的地方,与日本人自由贸易。由于两国政府对两国贸易的重视,这一时期中日贸易额急剧上升,达到两国古代民间贸易史上的最高点。

在“天下,不为王屠”的观念下,浩瀚的大海似乎从来没有被纳入朝廷的领土观念。然而,明清时期的人们对海洋的开发热情如此之高,以至于严厉的“禁海令”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与此同时,所有的“肉食者”仍然忠实地解释隐藏他们的耳朵和偷钟的角色。

结论:官方缺席,严重后果

“根据阜宁,山东省有20,000多岛屿居民,所有省份的许多岛屿都想这么做。”根据前言,不允许建造更多的房子来每天聚集群众。还是要注意走访,不要让勾结歹徒,造成麻烦“

这是甘龙发布了57年的圣旨。“今天”似乎终于承认了岛屿发展的事实,并开始管理岛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海洋政策已经开始转向积极。他们甚至不得不尽力控制发展活动的进一步扩大。至多,这是一种“感情也无法承受”的同情。可以看出,在统治者眼中,海防带来的政权稳定总是大于经济发展。郑和下西洋:作为时代的先驱,他未能继续航行。事实上,无论是在海洋开发、管理还是协调开发活动中,民间层面总是主导着国家层面的各种开发和管理方法和行为,国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被动地控制着民间层面的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大多数时候,朝廷一直抵制海洋的开发、岛屿的领土扩张甚至正常的海外贸易,甚至未能接受现有的结果。

基本上,双方都看到了“好处”,人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金钱和白银的好处,统治者看到了来自海上的日本海盗和对未知的恐惧等威胁毕竟,双方的交集是被动的,官员的缺席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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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荣耀最终将是罕见的。

明清只是“大航海时代”的开始和新时代的起点。尽管工业革命还很遥远,但它也在地平线上。在先后击败葡萄牙、日本海盗、荷兰和俄罗斯之后,两个朝代的统治者未能顺应时代潮流,而是过着隐居的小生活,因此他们对世界的发展一无所知,直到他们被“强船强炮”的春梦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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