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面调研,落实我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措施,拓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现金管理办法

9年12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披露,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7日,中国保监会将就《净资本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净资本监管报告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改进。例如,信用债券相关项目中增加了对短期信用评级的描述,明确了A-1短期信用评级的信用债券分为AAA级以下和AA级以上等。

此外,还应考虑《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业务系统、系统建设、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各种准备工作,并在《净资本管理办法》发布后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最终获得

的金融子公司的净资本计算和监管标准与征求意见稿基本相同。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金融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低于净资产的40%;第二,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以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其中净资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或有负债调整项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调整项目

风险资本的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 ∑ ∑ ∑。

《净资本管理办法》的监管方向也与草案一致,包括鼓励自有基金投资高流动性资产,引导理财基金投资标准化资产。对于

199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投资,现金、银行间拆借、政府债券配置、中央政府票据等高流动性资产的风险系数均为0%然而,向非银行同业拆借自有资金、配置地方债券和信用债券以及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因素各不相同。此外,要求我行财务管理子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公司的财务管理产品,这些产品应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而不是非标准化资产。

其次,在金融资本投资的风险投资中,监管导向是投资标准化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和固定收益证券的风险系数均为0%,非标准资产的风险系数相对较高,为1.5%-3%

对于市场机构提出的放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等建议,中国保监会表示,考虑到《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附属机构管理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净资本管理办法》作为配套制度需要保持一致。下一步,计划结合金融子公司的实际发展,对金融子公司监管体系建设过程进行整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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