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现行国防采购价格的形成与管理

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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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近年来的武器装备发展面临着实现70目标的挑战?代表迫切任务的改进,同时,国防工业企业仍然需要保持国防订单和军事贸易出口之间的平衡,既要完成国家任务,又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军事和工业部门是在不断的分歧。为此,近年来俄罗斯的国防采购价格管理也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了调整。本文将对其现行的价格管理体系进行分析

现行法律法规

目前,俄罗斯的国防采购价格管理主要依靠法律,包括《国家和本市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制度法》(以下简称《合同制度法》)、《国防采购法》和《国家国防采购产品价格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价格管理条例》)等。一些情况如下:

|联邦法第275号《国防采购法》于1992年12月通过,012是与俄罗斯国防采购相关的最高法律。它是国防采购计划形成、合同分配、合同执行和合同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它还规定了国防采购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013年4月通过的第44号联邦法律《合同制度法》从一个共同的角度规范了采购合同价格的形成、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监督。《国防采购法》主要针对国防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

|政府于1992年12月1465日批准的《价格管理条例》对价格管理作了详细规定。这是当前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的主要依据。它结合了价格形成、价格类型、目标价格、利润分配、初始/最高价格和价格登记等多种管理方法。该决议的生效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从某种意义上说,《价格管理条例》1465是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各种法律法规的综合体现,显示了国防采购价格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首先,《价格管理条例》纳入了大量法律法规,如2015年5月俄罗斯政府批准的第407号《关于国防采购产品初始(最高)价格制定机制的决议》、2017年2月俄罗斯政府颁布的第208号《关于国防采购价格管理的决议》、2012年5月俄罗斯政府第441号《关于国防采购合同初始(最高)价格确定的若干问题》等。 和2013年12月政府“关于批准国防采购产品价格类型使用标准”的第1155号决议,并相应地使后者无效

第二,《价格管理条例》引入了新的价格形成方法,解决了供应商企业成本高、透明度低的问题。同时,它吸收了许多以前的法律法规,使国防采购计划的形成、合同的分配和合同的执行过程,所有的合同执行人都采取了统一的监督机制和法律保护。

第三,依托《价格管理条例》和《国防采购法》,新的成本构成程序已经生效。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2019年2月8日发布的第334号决议确定了国防采购框架下产品价格中包含的成本构成,以控制国家采购合同的价格。

总之,随着俄罗斯经济形势、国防工业结构特点以及采购数量、类型和性能要求的变化,俄罗斯一直在完善国防采购定价机制。

基本概念

涉及到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的许多主体和价格类型。理清和澄清这些定义是顺利理解俄罗斯价格管理的基础。本文将选择几个重要的概念来解释它们。

国家订货方:是国防采购政府合同的主要执行者的政府部门,主要指国防部,包括紧急事务部等其他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航空也在其控制之下)、国家原子能公司和俄罗斯联邦国家航天公司根据各部门的活动范围,在《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行使国家价格管理权。

“供应商”:签订政府合同(协议)提供国防采购所需产品的供应商,包括竞争性产品的供应商和独家供应商;

“独家供应商”:产品在俄罗斯没有类似产品的俄罗斯武器和军事装备的供应商,该供应商应列入武器和军事装备独家供应商名单,或可作为国防采购产品独家供应商的企业,并根据总统或政府确定的程序签订相应产品的政府供应合同;

目标价格:在国防采购计划形成阶段确定,旨在消除国防采购分配阶段国家订货方和主要供应商之间的“价格战”,确保国防采购计划编制中使用的价格指数的客观性,缩短国防采购分配中国家合同的签订时间。如果条件满足,国家订货方在购买竞争性产品时,将根据目标价格确定国家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如果两者相等,甚至没有必要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信息。如果合同是与一个供应商签订的,目标价格是与潜在供应商就要购买的产品价格达成的初步协议。

初始(最高)价格:对于竞争性产品的国防采购,在国防采购分配阶段根据产品的预计单价(目标价格)或价格管理规定的程序和预计供应范围确定的合同价格,包括辅助工程(服务)的价格

价格登记:州授权机构(主要指联邦反垄断局)确定并核实州订购方和唯一供应商在登记表中约定的货物单价。单价根据目标价格或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可作为形成国家合同价格的参考。原则上,合同单价不得超过注册价格。除上述概念外,

还涉及市场指数分析法、可比价格法、成本法等确定产品价格的方法,以及在国防采购价格形成和管理过程中的指导价格(调整价格)、固定价格或补偿价格等价格类型概念。

价格管理

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主要针对国防采购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工作,如加工、制造、维护、改进、修理和回收,以及唯一供应商生产的武器和军事装备,国家计划或联邦特别计划在航空航天领域提出的工作和服务等。

1。问题判断

前俄罗斯国防采购合同价格管理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第一,合同价格的形成主要是基于成本法,其中需要计算企业的利润。为了平衡国家采购和国防工业企业的利益,国防采购合同的利润按21?原则,其中20条?其含义是——合同的主要执行者,即总承包商的利润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其自身开发和生产成本(自身成本)的20%?1?其含义是-总承包商为完成合同外包配套产品的利润不得超过配套产品成本(引进成本)的1%?

其次,国家订购者的合同通常每年签订一次。

因此带来了两个问题:

1)现行制度对现有企业的激励不足,利润与成本挂钩,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利润损失而成本降低。企业缺乏降低成本的主动性。

2)引入的成本加利润仅为1?尽管产品质量和效率可能远低于外包,但总承包商更倾向于将所有任务掌握在自己手中,以获得更多利润。因此,俄罗斯继续推进国防采购价格管理,完善价格机制。一方面,俄罗斯正在努力应对当前经济疲软带来的国防采购压力。另一方面,期望通过价格管理提高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意愿,从而实现价格形成和监管的一致性。

2。行政措施

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由国家订货方、行业管理机构和联邦反垄断局等共同完成。军事代表也在价格形成过程中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针对国防采购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俄罗斯在《价格管理条例》中对国防采购合同价格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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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现行成本法的价格构成

(1)措施

措施包括:

1)引入目标价格:确定计划期内或下一年计划供应产品的目标价格,并对唯一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形成报价方案。

2)弱化成本法:在价格形成时引入市场分析机制,用指数法完善成本法;

3)规定了利润范围:当采用成本法定价时,合同价格的利润范围是有限的(图1)。产品成本包括自有成本和引进成本,引进成本是指购买配套产品的支出。

4)定义初始(最高)价格:确定竞争性产品国防采购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

5)采用注册价格:在确定唯一供应商的国防采购合同价格时引入了价格注册系统。

其中,前三项措施是对所有供应商都有效的通用原则,后两项措施是针对不同供应商的特色原则。通过弱化成本法,可以减少利润与成本之间的联系,有效地促进供应商降低成本的积极性。通过确定目标价格、初始(最高)价格和价格登记制度,可以加强价格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措施的应用

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分别适用于编制国防采购计划、合同分配和合同执行(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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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国防采购不同阶段的价格管理措施

1)当国家订购方根据法定程序、国家军备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国家预算分配等信息编制国防采购计划时,根据预期的产品交付计划,使用措施1至3形成产品的目标价格,并且必须为唯一供应商的产品确定价格类型。

2)在国防采购合同的分配中,措施4用于通过竞争确定国家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措施5结合起来完成与唯一供应商的国家合同价格的登记。

3)当国防采购完成后,产品的价格类型和价格范围根据《产品价格类型条例》的要求进行修订。其中,价格类型主要改变为固定价格,价格范围受指数化(基价指数化和成本项目指数化)方法的影响。

价格形成过程 在形成

199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的过程中,目标价格是形成最终合同价格的基础。竞争性产品的合同价格与来自唯一供应商的产品目标价格、合同价格的形成过程和执行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国防产品,需要更多的系统监督和保证。

1。目标价格

目标价格是俄罗斯国防采购计划的基础,也是价格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以俄罗斯原始经济数据为初始输入。

(1)竞争产品的目标价格

确定竞争产品目标价格的主要责任机构是国家订购方。国家订购方确定潜在供应商,发起询价并形成目标结论。潜在供应商通过目标报价单向国家订购方报价。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建议。具体过程如图3所示目标价格询价的形式应由联邦反垄断局与行业机构和俄罗斯联邦国防部协商确定。报价的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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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竞争性产品目标价格形成过程

产品供应信息,包括国防采购产品和出口供应产品;

如果供应期预计超过一年,提供年度供应的目标价格;

如果产品的生产周期超过一年,应提供整个生产周期的目标价格。如果使用成本法,还应证明计划成本,包括年度备件成本。

价格形成方法及相关文件;

《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应向国家订购方解释原因。

(2)唯一供应商产品的目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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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唯一供应商的

199产品的目标价格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它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表1)在形成目标价格的过程中,联邦反垄断局还与行业机构、俄罗斯联邦国防部和其他国家订购方协商,确定查询形式和目标价格的结论形式。在目标价格结论中,除了竞争性产品目标价格报价的内容外,还有必要补充:

单一产品目标价格备忘录; 选择

产品价格类型的建议在

行业主管部门形成目标价格结论并提交给国家订购方后,如果国家订购方不同意该结论,反垄断局、军事工业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将启动并协调新的谈判过程,直到各方达成一致(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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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国家订货政策对目标价格结论的审核过程

2。竞争性产品合同价格的形成

对于竞争性产品的国防采购合同,国家订货方应根据目标价格确定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在价格确定过程中(图5),主要考虑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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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竞争性产品国家采购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

1)如果目标价格是在产品的竞争性采购中确定的,并且目标价格的形成条件与国防采购中要求的条件相当,则国家订货方根据目标价格确定国家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一般来说,这两个价格是相等的,产品不需要向企业补充询价。

2)如果目标价格受到俄罗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原始预测参数变化的影响,国家订货方有权根据目标价格、社会和经济发展指标等调整和确定国家竞争性产品合同的初始(最高)价格。,没有必要向企业进行补充查询。

3)如果在国防采购计划的准备阶段没有可用的目标价格,或者有目标价格但不能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指标进行调整,国家订货方需要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新的询价以形成初始(最高)价格,潜在的供应商根据适当的产品定价方法进行报价,国家订货方根据所有潜在供应商的报价确定初始(最高)价格。

在初始(最高)价格确定后,国家订购方以此作为参考来确定供应商,并通过竞争签订国家合同。通常,合同价格不应超过初始(最高)价格。

3。独家供应商产品合同价格的形成

与竞争性产品采购相比,单一供应商国防采购合同价格的形成过程要复杂得多,并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然而,注册制度是在国防采购过程中引入的唯一供应商的产品,也有价格类型的要求。根据《价格管理条例》,俄罗斯国防采购合同中的产品价格可以规定为指导价格(调整价格)、报销价或固定价格等。

(1)待注册产品范围

为唯一的国防采购供应商,以下产品价格需要注册:

1)核武器综合系统领域产品的价值和列入国家储备的特殊原材料和裂变材料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根据其规定的程序对指定产品进行了价格登记。

2)列入国防采购的仅供应商订单的商品,由联邦反垄断局登记指定商品的价格

(2)价格注册流程

从《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来看,俄罗斯的国防采购价格登记制度受到两个因素的限制:目标价格结论和价格类型,这两个因素分别要求在国防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进行价格登记具体要求是:

1)目标价格结论:已经有目标价格结论,潜在的唯一供应商同意签署单价不超过目标价格结论的合同建议书,不需要登记;如果唯一供应商不同意单价低于目标价格的结论,或者尚未形成联邦反垄断局的任何目标价格结论,则有必要进行新的调查并签署合同以完成注册(图6)。签订国家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注册产品的单价和价格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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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独特供应商产品的价格查询和注册流程

2)价格类型:如果签订的国家合同价格类型为指导价格(调整价格)或报销价,转换为固定价格后,低于原合同规定的价格,无需登记;如果高于原价,需要重新注册。一般来说,在相应产品价格类型的有效期届满后,在停止供货前两个月内,或者产品的技术可用度达到80?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要求完成固定价格转换和注册。

结合以上两个要求可以总结出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国防产品的价格注册流程,如图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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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价格注册流程

另外,对于不需要注册的产品,合同价格根据目标价格确定。如果没有确定产品的目标价格,则根据图6中指定的程序来确定

结论

总的来说,价格管理条例第1465号也显示了俄罗斯国防采购价格管理制度的统一和改革。经过分析,以下两个经验值得注意:

1)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一方面,价格管理贯穿于国防采购合同,在国防采购规划、合同价格确定、合同执行等阶段都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国防采购各方的职能和任务得到明确界定。

2)引入了多样化的价格工具:一是丰富了形成国防采购价格的方法,通过弱化成本法和增加指数法降低了利润与成本的相关性,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第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多种价格类型来实现管理。第三,规定目标价格、价格登记等手段加强监管。

同时,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1)目标价格管理措施不充分:当目标或初始(最高)合同价格形成时,潜在供应商仍愿意最大限度地满足技术任务要求,从而增加初始价格配额并为后续参与竞争预留空间;

2)没有规定价格类型的换算方法:在《价格管理条例》中没有指导价(调价)或报销价到固定价的换算方法,在实际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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