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宣子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人讲究五大伦理,什么是五大伦理,君主、大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它叫伦伦大街其中,正如所谓的“阴阳合生万物”,阴阳交合和婚姻是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的基本方式。它们源于人类的本能欲望,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社会化,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原始本能的社会制度,这是一种仪式制度,也可以称之为习俗。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古代东亚文化圈里,一夫多妻制确实是主流的婚姻模式。它与西方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有什么不同?它从哪里开始?
字面意思是中国和西方最大的区别是增加了一个“妾”这个妾是从哪里来的?
秦朝以前,纳妾在贵族男子中很流行。应指陪伴她的女人。
"谁?如果一个附庸国与一个国家结婚,这两个国家会去另一个国家,并把他们的侄子和侄子作为他们的追随者。我侄子?我哥哥的儿子也是她是谁?哥哥也是一个庄客雇了九个女人《杨公传·庄公十九年》
年诸侯娶妻并妹伴嫁时,买一赠八秦朝以后,妾制消亡了,但妾制仍然盛行。嫔妃可以像普通商品一样被买卖、赠送、交换和奖励。从先秦到民国,妾制持续了很长时间。嫔妃既可以被普通人,也可以被高级官员和人民所占有。《唐律》明确规定纳妾是合法的,《明慧典》也规定“庶人年满四十而无子女者,可以娶妾”
,这意味着中国的纳妾是从周代贵族娶的妻子的同一个家族的姐妹/侄子演变而来的。在皇帝叫嬴,医生叫虞姬后来,妾渐渐分开了“妾”的甲骨文上有一把刀,下有一个女人,也就是说,它最初指的是有罪并受到惩罚的女人,即女奴。

自古以来,中国法律对一夫一妻制非常严格,一般禁止同时有两个“妻子”。《永和律疏》中有一条“家庭婚姻”的规定:“所有有一个以上妻子的妻子将被判处一年监禁,而女性家庭将降低一个等级。如果一个人欺骗了别人,并与他们结婚,他们将继续执政一年半。女性家庭不会坐下来,而是彼此离开。“也就是说,如果你有一个通过媒人合法结婚的妻子,并想娶一个妻子,你将被判处一年的监禁,而你的第二个妻子的家人也将被判刑,只是少了一点。因此,三个妻子和四个小妾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娶三个妻子,而是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了,你可以多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他们不仅会被判重婚,还会被迫与第二任妻子离婚。
那么有人说他的妻子已经死了,我还能当上级吗?当然不是《春秋梁传》:“不要做我的妻子。”换句话说,妾是没有资格做妻子的。一个有妾但没有妻子的男人仍然是未婚的单身狗。而第一任妻子去世后,丈夫即使是小妾满屋,也是鳏夫无妻,要另寻良家娶第一任妻子唐代法律《唐律评论》明确规定:“妾是便宜流...买卖的妾...娶了一个妾和一个客女为妻,服务了一年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了,你想让你心爱的妾做你的妻子,这是违反刑法的。一旦这一事件发生,这对夫妇将一起在监狱服刑一年半,结束后他们仍将不得不离婚。
“老婆”的规章制度太多太复杂,但对“小妾”没有限制。富裕的大家庭,大量的妃嫔和789个妃嫔组成了一个加强排。做一个“妾”还没有结束。下面的房间里也有女仆,她们被迫和她们的男主人睡在一起,但只能算作女仆。例如,《红楼梦》中的袭人只有办完手续的丫鬟才能称为妾,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在西方,早在基督教出现在希腊和罗马之前他们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制的后来,基督教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提出“三位一体论”的圣人希波的奥古斯丁说,一夫一妻制是“自古罗马以来的一种习俗”,是罗马文明对基督教文明的杰出贡献之一。
但在古代和西方文明中,如罗马文明、希腊文明等,家庭的男性主人不被禁止与他的女性奴隶发生性关系。古罗马社会对这种关系的限制仅仅是,它不会在宗教和情感关系等方面危及现有家庭的完整性。从
年到后来,中世纪的国王和贵族也有许多情妇和私生子,这表明稳定的婚外情和滥交也很频繁:威廉一世,著名的诺曼征服的发起人,他自己就是私生子。那么,在这些文明中,一夫一妻制与中国的一夫多妻制有什么不同?事实上,只有一个区别:在中国,纳妾必须经过正式的结婚仪式。虽然这个仪式没有纳妾那么正式,但至少有一个仪式。然而,在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没有被民间习俗认可的仪式,无论是与女仆的长期和稳定的斗争还是包养情妇。即使罗马法规定一个男人可以有一个妾,他的后代的法律地位仍然是非法的,他的继承权极其有限。
也说明了中西女性地位的差异。西方没有小妾,东方也没有小妾。从本质上来说,妾只是依附于男主人的女奴。可以想见,她有一定的地位。尽管古代西方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肯定不止一个性伴侣。

在古代西方,由于上层社会也需要政治婚姻,夫妻之间没有感情是很常见的。在完成了继承家庭传统的任务之后,不老的男人和女人寻找情妇和情人以寻求刺激,因此在当时的西方上层社会,没有情妇和情人是不时髦的。今天也是如此。
至于为什么西方给人以“妇女地位相对较高”的感觉,那是因为西方女性,特别是骑士精神兴起后,在西方上层社会中具有社会功能。宴会和舞会等社交活动在贵族家庭举行。真正的组织者是女主人。当然,公开露面也是必要的。自然,男人和女人应该有规则和一系列的礼仪。在古代中国,已婚或未婚女性没有社会功能。很难想象一个主人会有一个晚宴,一个妻子会倒酒。这不是女佣的工作吗?
至于女人第一的扯淡逻辑,首先,这是一个双赢互利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女人享有男人的尊重。至于男人的享受,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宁》中直截了当地写道,所有男人在让步的时候都会欣赏自己丰满的胸部和圆润的肩膀。
其他情况类似例如,当你看到一个可疑的大美女在你面前,你非常想见她。直接跑过去盯着她看显然是不礼貌的。然而,如果你走前两步,帮女孩开门,然后看着女孩进来,你不仅是一个绅士,而且可能会感谢你看到女孩的样子。
推椅子也是同样的原因,推椅子的时候,你会欣赏到女孩精心打扮的头饰和从背后伸出的白色长脖子,这是什么力量?移交衣服时尤其如此。女孩在你面前脱下外套,展示她良好的身材,礼貌地把衣服递给你,拿着女孩的衣服,身上有体温和体香。你完全不可能说你没有自私的想法。

当然在东方和西方都有柳下惠,但肯定到处都有更多的普通人。因此,在我看来,与其说古代西方妇女的地位高于古代东方妇女,倒不如说她们受到了不同的待遇和不同的等级。
另一方面,古代中国和西方文明的婚姻制度只有一个区别,纳妾仪式。也就是说,仅仅一个仪式的区别到底意味着什么?
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的教材,从抗日战争时期编制的《生育制度》一开始就说明了一个道理:虽然人类的婚姻制度是建立在情感和性爱的基础上的,但它的目的不是完成情感和性爱,而是确保一个稳定的养育后代的社会机制。因此,不同社会形态婚姻制度的差异,最终是这个社会自我再生产分子机制的路径差异。
中国的这种正式的纳妾制度,实质上具有使纳妾正式成为家庭成员的社会功能。作为一个扮演母亲角色并养育后代的成员,其结果是纳妾和妻子之间的情感联系更紧密,社会地位差异更小。
是一种基于婚姻制度的继承制度。所谓婚姻制度是指在一定的血缘或等级范围内选择配偶的婚姻制度,就像王玉妍和慕容复的表亲婚姻一样。换句话说,社会提倡的道德标准是一个大家庭,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都有继承权。与此同时,在继承之后,他们仍然一起工作,并保持大家庭的继续存在。

如果我们想确保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权,而又不会因为不公平的继承权而产生太多的冲突,那么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从而缩小他们之间的社会地位差距,从而培养感情。
不仅正式纳妾,包括早婚和童婚制度,也是如此,即让年轻女性从小就嫁入自己的家庭,一起在家庭生活中长大,从而减少分居的可能性。
明清以来,社会趋于稳定虽然明清之际的战争极其惨烈,但实际上仅限于很短的历史时期,与魏晋南北朝和唐宋后期的长期战争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上在美洲引进高产作物,结果是人口迅速增加,可耕地资源迅速减少。此外,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对基层的管理极其粗陋(所谓皇权不低于县级),使得农村生活面临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可耕地扩大的程度有限;另一方面,农村生活的内部秩序实际上依赖于一种高度自我生化的游戏。坦率地说,在农村地区经常发生的事情,如占用土地和掠夺水源,涉及司法权力,地方官员不敢也不能管理它。他们至多依靠几个“乡绅”的调解来认可既成事实。这肯定会迫使农民自发地团结在他们的大家族名下。
,依次与西欧相比。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自古罗马时代以来,作为西欧国家祖先的日耳曼人就形成了所谓的“欧洲婚姻模式”朱利叶斯·凯撒和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都发现了这一现象:日耳曼人主要以核心家庭(一夫一妻制和无子女)的形式来组织他们的生活
,核心家庭的婚姻模式,导致西欧民族比世界上其他民族结婚晚,生育率低,未婚不孕妇女在人口中所占比例高。这不是工业革命后才出现的现象,而是自古以来就有的现象。

欧洲这种婚姻和家庭生活模式,其代价是人口的缓慢增长,但其收入是财富的集中,人均可支配资源的增长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在一夫一妻制下,减缓人口增长是没有问题的。随着人口增长放缓,人均可支配资源也在增加。
在19世纪之前,欧洲长期处于战争和动荡之中,男性死亡率很高,大量底层女性无法结婚。根据经济学家的统计,10%-25%的女性在工业革命前没有结婚。随着屌丝基因的灭绝,人均资源和人口质量肯定很容易提高。同时,对于西欧贵族来说,一夫一妻制使他们的财产在几个孩子之间继承,并且人均财富并不比他们父母少多少。
对于中国贵族来说,婚生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权,很难集中财富。例如,屋大维曾呼吁贵族团体结婚生子,以此来分散他们的财富,但遭到了贵族团体的自发抵制。
和一夫一妻制也使大量财富掌握在教会手中。首先,古代西欧的医疗水平不高。一夫一妻制很容易没有继承人。一旦夫妇没有继承人,教会往往会成为他们的精神食粮,甚至是唯一一个在精神上和生活中照顾他们的人。这些人的财产自然会通过遗嘱流入教会手中。教会支持一夫一妻制、支持妇女财产权、反对离婚、反对寡妇与已故丈夫的亲属再婚的政策实际上是同样的压力,引导财产持有人走向没有继承人的方向。
事实上,在欧洲教会的改革中,许多问题都与产权密切相关。例如,为什么天主教神父不能结婚事实上,一开始,神职人员可以结婚。婚姻不再被允许的根本原因是古老的教堂拥有大量的财产,而有孩子的牧师总是试图把教堂的柱子和财产交给他们的孩子。这导致了教会内部大量的腐败、寻租、财产纠纷,甚至神职人员自己也参与了一夫多妻制。特别是,许多神职人员的子女不从事神职,而是成为世俗地主。这不仅是对教会声誉的打击(对财产权和情欲的竞争显然不会使教会显得高人一等),也是对教会经济的严重威胁(所有这些非生产性的神职人员都需要得到教会财产的支持)。如果教会财产被非神职人员继承,神职人员会吃什么和喝什么)因此,禁欲主义开始受到教会的关注。
,当然,西欧的情况不一样。例如,在英国,实行有限继承人继承制,贵族头衔和封地只能在男性直系亲属之间继承,长子是长子,没有兄弟是长子。这使得财富总是集中,并创造了一个强大和稳定的贵族阶级。然而,欧洲国家实行分离和继承,贵族权力实际上没有英国强大。因此,英国更容易走君主立宪制的道路,而欧洲国家更有可能实行中央集权制。与中国相比,我有一些粗浅的看法。这可能是因为在工业革命之前,西欧的地理环境和农业技术使他们能够养活相对较少的人。此外,西欧的战争模式长期以来是以少数贵族为主要力量的精英战争,战争频率较高,强度较低。
与中国的不同之处在于,平民不是在短时间内大量死亡,而是在一段时间内由于长期缺乏高生育率和稳定的社会政治局势所需的大量粮食作物而大量死亡。有趣的是,不同社会形态的自我生产模式结合了社会习俗、文化环境、宗教信仰和法律制度,形成了一个固定而强大的模式。尽管工业革命和人权革命等重大变革,但这些习惯仍以某种形式存在于社会中。例如,今天欧洲女性的结婚率仍然相对较低,而中国社会仍然高度歧视未婚女性,比如剩女问题。
因此,我认为无论建立什么样的婚姻制度,都只是法定权利的范围。比如,今天的小三、小四、二老婆、三老婆,还有有钱的土豪们欺骗他们的妹妹没有底线。然而,只有离婚和婚姻永远不会放弃。这也是由于这种意识。因此,当今世界主流观点承认的一夫一妻制仅仅是承认既成事实为法律。
2年10月29日多伦多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