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底,爱乐快乐客服仍在发布12月的促销消息。
最近,全国连锁幼儿教育机构爱乐乐团关闭了在各地的商店。12月14日,南京的两家爱乐商店也毫无预警地关闭了。除了欣赏音乐,南京的一家英语培训机构和一家摄影机构最近也“出走”了。预付费消费中常见的“先收钱后逃跑”的“顽疾”的根源在哪里?如何“解锁”?扬子晚报/牛子记者现场采访调查沈春宁
规划扬子晚报/牛子记者
李冲马燕
新闻事件
大多数消费者支付数万元,约45256元以上
南京消费者张女士在爱乐会上购买了150套教案,共计20786元,还有10000多套缺课。前一段时间,她听说北京、天津、重庆等地纷纷关门,问老板老板回答说,南京店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会受到总部的影响。然而,12月14日,南京爱乐音乐娱乐有限公司的两家门店关闭,分别位于河西的仁恒G53和江宁的金英
80后消费者傅先生说,“它主要关注早期教育课程的数量和规模,一层有2000多平方米,十几名教师在上课。”离家近的地方,小孩子也能游泳。“他班里还有6000多美元
仁恒G53店消费者杨小姐的班级上周六,她发现商店门口贴着一张停车通知。当捍卫自己权利的消费者找到房产时,他们得知爱乐乐团享受的物业费将在本月底支付。更多的消费者去南京江宁金鹰店捍卫自己的权利,并问:“该店没有审计责任吗?”目前,金鹰已经登记了受害者,并正在处理此事。
宣传小组中的其他消费者透露,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支付了数万元,而其他人支付了4万到5万元,因为他们报名参加了小班教学。10月中旬该店关门后,南京店加大了促销力度,如“推陈出新”,提供更多优惠,以吸引更多人续费。
消费者提供的合同显示,南京爱乐音乐娱乐有限公司的经营者为南京力帆婴幼儿护理有限公司眼神交流表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海智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利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博。12月16日,扬子晚报的记者打来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几声响铃后就挂断了。
商店“乱七八糟”,家长们已经报警索要256英镑
12月16日下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江宁金鹰二楼爱乐商店。他发现这里没有工作人员。前台区域一片混乱。学生们的照片堆在桌子上,其余的外卖包裹在桌子上。奖牌醒目地展示在前台,如2016年中国母婴行业最佳声誉品牌、全国会员服务满意度示范中心、中国十大幼儿教育品牌和优秀咨询团队。“看起来很讽刺”旁边的消费者说道
教学区和其他部门的门都锁上了一位路过的清洁工说,前一天天气很好,办公室里有工作人员和前台工作人员,第二天那里没有人,许多家长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预付费消费和预付卡消费是不同的概念。如果预付卡消费备案后有问题,可以反映到营业部,一般是指零售、批发住宿和餐饮的预付卡。
据报道,父母已经报警了
我省实行
制昆山已经“试水”,装修基金银行已经委托
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付正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付费消费是一种市场行为和商业模式,在任何行业都不是问题。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系统无权对预付费消费的“失控”问题执法。但是,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更强调的是确保消费资金的安全,探索信用制度和宣传制度。毕竟,货币安全可以保护预付费消费者的权利。
12月16日,昆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吴国强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表示,为防止“先收钱后跑”的普遍问题,今年3月15日,昆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了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银监局、信访局等部门,与多家银行联合下发了《昆山装饰建材行业诚信经营建议书》,指导装饰建材企业和消费者采用资金银行托管的形式。如消费者夏女士在信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存入装修资金30万元,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步骤进行冻结并逐步分配给装修公司。根据合同规定,首付款为开工前的10%,水电工程完工后的35%,油漆工程完工后的35%,第四阶段的10%。作为后续工作结束前的余额,5%的余额将在双方通过验收后支付。夏女士认为银行提供托管平台的可信度很高,这消除了她对装修公司是否会卷款“跑”的担心
“资金托管应该是一种趋势消费者基金在银行有一个更安全的机制。副秘书长吴国强表示,在昆山装饰建材行业,这种资金托管方式已经得到消费者、装饰公司和银行的认可他认为,如果一个行业准备好了,其他涉及预付款的行业可以参考它。
多一个字
如何根除顽疾?消费者期待重罚和多部门组织天网
各方不能说他们没有尽力监督预付款。2017年,江苏省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出台了《预付费管理条例》。2019年,南京宣布了“首笔预付款和押金退还案”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学费。
尽管如此,“跑牌”仍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根本是商人管理不善甚至有些心怀不轨。如何根除“先收费后运行”?消费者希望,一方面,监管机构将对蓄意和预谋的经营者施以重罚;另一方面,如果每个部门单独作战,就很容易在没有编织“天网”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希望像昆山一样,多个部门联手打造“防火墙”,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律师说
在实践中,这主要是一个民事纠纷,所以经常建议诉讼
江苏久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饶芬斌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取决于是民事纠纷还是合同欺诈。故意、预谋欺骗消费者,收取费用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涉嫌合同欺诈,由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是民事纠纷,公安部门无法查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只能建议消费者在法庭上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种诉讼,往往会陷入“赢了也拿不到钱”的境地
上海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茜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认为,此类纠纷的实质是卖方提前收款,但通过事实行为表现出不愿意或无力履行合同。他介绍说,根据法律,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未实际履行部分的对价。但真正的问题是:卖家先跑,消费者随后起诉,当判决胜诉时,卖家和钱已经不见了。如果成功的消费者在执行阶段不能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他们就会陷入“打赢官司,得不到钱”的境地
顽疾的“根源”在于运营商的成本问题或他们的不良想法
就个人而言,马晓茜律师认为,“先收钱后逃跑”的问题在预付费消费中很常见。主要问题是卖方在收到大量预付款后,没有计算或不愿意计算预付款产生的长期和持续成本。他们只是为了加速资本流通的目的获利,把现金“趴”藏在账户上,将预付款挪作他用,一旦不能归还,“跑”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认为,在现行法律制度不禁止消费预付款或其他强制性管理方法之前,预付款的安全性取决于经营者的总体资本规划能力、商业运作常识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