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名穿越羌塘无人区的年轻人拒绝支付5000元罚款或被迫支付罚款。

张西李涛/北京头条客户

北京头条客户5月7日报道,今年3月,90后杭州男孩冯昊携女友林Xi和徒步旅行者李志森在羌塘穿越无人区。十天之后,冯昊离开了球队,失去了他的联赛。5月5日,已经脱离联盟50多天的冯昊被安全地发现在乌兰乌拉湖的东边。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羌塘无人区穿越活动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李志森、冯昊和林xi也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被罚款5000元。李志森接受了

,冯昊、林xi表示不接受,将申请行政复议。5月7日,《北青日报》记者从安多县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冯昊和林xi将受到劝告。此案尚未结案。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不中止。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篇文章是北京所有的头条新闻。1995年7月7日清晨,李志森向朋友们展示了西藏安多县森林公安局关于治安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查明2019年3月5日至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决定处以5000元罚款。罚款应在2019年5月21日前移交给指定银行。

"警察说这是违法的,我接受(处罚)李志森告诉《北青报》记者,“好成绩!注意安全!我还答应不再去羌塘的无人区。我累了,应该结束了。“

李志森说,他打算回到拉萨,缴纳罚款,以后继续合法的户外运动。

羌塘无人区

但冯昊和林xi不接受处罚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冯昊和林xi不接受行政处罚,将申请行政复议。冯昊认为自己是初犯,5000元的罚款有点高。林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不会交罚款。对此,《北青日报》记者问冯昊,没有得到答复。与此同时,北京新闻记者从西藏安多县森林公安局获悉,他们将向冯昊和林xi提供建议。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尚未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案)》第六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中止。根据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日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依法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转移冻结的存款抵缴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日报》记者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2017年5月,西藏林业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声明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严禁在羌塘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非法穿越阿尔金山和可可西里。如果入境是非法的,将在调查后追究刑事责任。此外,2017年11月23日,青海可可西里、新疆阿尔金山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

此前,本报报道称,3月5日,90后盖伊·冯昊、女友林·Xi和徒步旅行者李志森组成一个团队,进入中国四大无人区之一的羌塘徒步穿越。进入无人区十天之后,这个年轻人突然离开了他的队友,独自离开了队伍。然后他的女朋友坐在地上大声哭。冯昊失踪33天后,李志森和林·Xi走出无人地带,并报了警男孩的父亲也去西藏寻找消息。当时,李志森告诉《北青报》记者,冯昊已经带着足够的主要装备和食物在无人地带生存了50天,而截至5月5日,正是冯昊失去了50多天的联盟。同一天,冯昊在李志森拍摄的视频中说,穿越羌塘并不困难。将来他会继续独自行走,而不是和团队在一起。然而,回来的冯昊并没有解释他之前为什么离开球队。他告诉《北青报》的一名记者,他在冰上骑车时伤到了自己,由于膝盖扭伤,他的腿无法弯曲。起初,冯昊一天只能走2公里。后来,因为没有食物,他吃了一个多星期的草根和苔藓,继续前行。

(原名“羌塘无人区走失男孩拒绝接受处罚或被强制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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