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没有被酒后驾驶热身的驾照就像这样飞了起来。

9月5日,江苏扬州高邮警方宣布:王某的摩托车驾驶证和汽车驾驶证被吊销事实上,王某在获得驾照后仍处于实习期。王某后悔莫及

医院实习鉴定

199年8月30日23时39分左右,扬州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洛中队接到110个命令,称运河大桥发生摩托车事故,司机受伤。接到电话后,警察迅速开车赶到事故现场。

警方在现场发现司机王某,48岁,头部外伤,地上有血迹,身上有酒味。警方在现场用呼气酒精测试仪测出王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56毫克/100毫升。由于该男子在事故中受伤,警方决定带王某去当地医院取血样。

经警方调查,王供认案发当晚与朋友在高邮服装城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吃饭,王喝了两两白酒。晚上8点左右吃完饭,王觉得自己没喝多少酒,不顾朋友的劝阻,骑着摩托车回家了。当驾驶到运河大桥时,摩托车突然失去控制,王某摔倒在桥面上。

医院实习鉴定

名路人发现后立即报警当警察赶到现场询问王某时,他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经警方检查,王现持有驾驶证,可以实习至2020年6月26日。最后,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5.5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2019年9月5日,高邮警方决定吊销王某的驾驶证

王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表示遗憾。知道酒后驾驶是非法的,他有侥幸心理,并驾驶到一个单边事故。他将近50岁,很难拿到C1实习驾照,但现在它被毁了。

(来源:江苏广播电视扬州中心站/张青记者/朱娟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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