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四川是一片富饶的土地,土地肥沃,冯是这里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不过,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为了建设一个更好的家园,冯某在得知其住宅所在的集体土地将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后,一直努力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征收和补偿工作。然而,当冯某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时,他发出的申请就像一块沉入大海的石头,从未得到答复...

三个月后,冯先生的耐心耗尽了,他决定由被动转为主动经过反复筛选和比较,他找到了北京来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岩,一场维权运动即将开始...
| 后处理的199个案件 199严律师看了冯律师提交的材料后,就区人民政府拒不办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事宜,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上,区人民政府辩称,冯作为一名被征地农民,已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支付征地补偿等各项费用,不再享有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后来,它提出,它不是处理此事的具体当局,它没有收到冯的书面申请和其他理由,试图为其不作为开脱。严律师拿出邮寄收据,将冯先生的申请报告送交区政府,签字人的签名揭露了谎言背后的真相。同时,严律师指出,本案的被告应该是区政府,因为区政府是处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部门。

法院认为被告区政府无视该申请并拒绝答复,这构成了犯罪。
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市人民政府拒绝回应原告关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申请,违反了法律。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为冯办理了基本生活保障经过几个月的等待,冯得到了他的补偿。
识别提示
律师特别提醒,集体所有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作为依法需要安置的人员,有权向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提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书面申请,并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政府部门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