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6.5%,再次超过了城镇居民。

< p >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不减弱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记者乔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12月22日晚公布,预计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超过1.5万元,实际增长6.5%左右最近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笔者认为,在未来的2020年,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农业内外要同步努力,既要扩大分子,又要缩小分母,以挖掘农民增收的新势头,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不逆转。

“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无论是战胜贫困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关系到缩小城乡差距和农村和谐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规定了小康社会的两个量化指标,其中之一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了一番。据估计,农民收入在10年内翻一番需要7.2%的年均增长率,从2011年到2018年实现了8.5%的年均增长率。要实现上述目标,2019年和2020年仅需要2%的年均增长率。

转移性收入

农民收入的增加不仅取决于绝对翻一番和绝对增长率,还取决于相对增长率。一般来说,衡量农民收入相对增长率有两个指标,一个是是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另一个是是否高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率,这在业内被称为“两个高于”。在过去的几年里,农民收入的增长率超过了城市居民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目前,支持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正在减弱,不确定性正在增加。农民收入增长已进入“攀升期”。保持“两个更高”是极其困难的,不能掉以轻心。

从宏观角度看,增加农民收入既需要扩大分子,也需要缩小分母。要成为一个大玩家,就要通过培育新的农业产业和新的农业模式,以及整合农村产业来提升农业价值链。缩小分母意味着减少农民人数。目前,农业就业人口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27%,农业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2%。有必要通过城市化减少农民数量,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从构成来看,农民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工资收入、转移收入等。着力提高农业质量,夯实效益基础,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渠道,夯实农村社会保障基础。努力挖掘经营收入增长潜力,稳定工资收入增长势头,拓展转移收入增长空间。

转移性收入

要保持农业支持政策的稳定目前,我国仍有2亿多农民,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每一项农业扶持政策都关系到许多农民的增收。近年来,农民增收难表现在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难。农产品市场价格普遍低迷,农业生产效率呈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至2018年,全国平均每亩粮食现金收入分别为751元、717元、642元、653元和629元,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如果扶持政策被削弱,农民增加农业收入将更加困难。因此,只有保持支持政策的稳定性,稳定农民发展生产的预期,才能为农业增收奠定基础。

应增加对农民工的就业支持工资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最大来源,约占40%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在于农民工的收入能否实现稳定增长。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农民工数量和工资增长率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东部一些城市农民工就业能力开始萎缩。对此,东部地区应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中西部地区要发展丰富的农村产业,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为返乡农民工增加收入提供途径。

应稳定农民转移收入随着财政支持的增加,转移收入现在占农民收入的近20%。特别是对贫困人口的救助和补贴政策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支撑。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使中西部地区许多农民直接享受到了财政的阳光和雨水。各地要履行政府的再分配和调节职能,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政保障,实现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优化。

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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