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推出新服务措施:试点“告知承诺”

社保经办机构

记者从上海社保中心了解到,在“能力不足处理”后,市社保中心将启动社保认证事项“告知承诺”试点。

自10月份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障业务时起,由于各种原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且缺少工作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的范围,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机构将首先接受申请,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较、函请相关部门协助核实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承诺。并将申请结果按规定反馈给申请人。

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办机构将认定不办理申请业务或取消原审核结论,取消其承诺资格,并纳入社保信用管理。

目前,首批纳入社保认证项目“告知承诺”试点名单的文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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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
主编:王翔
责任编辑:邵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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