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庭法官主持,成功审理了一起网上民事案件,成为山东省第一起网上民事案件在这次审判中,法院没有按照传统的审判方式通知当事人当场出庭。相反,网上法庭的网上直播允许双方律师在各自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参与审判活动。
根据法院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山东顺天(枣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宗智和许帅根据书记员的指示进入网上法庭参加庭审。因此,山东舜天(枣庄)律师事务所成为枣庄市第一家利用互联网参与民事案件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为确保首届网上庭审顺利进行,山东顺天(枣庄)律师事务所专门安排曹传杰、田淑为庭审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庭审服务。对于双方和律师来说,最初的传统庭审方式需要两天时间来来回回地完成,不到一个上午就完成了。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由庭审参与人以电子签名方式签字确认。网上庭审和法庭现场庭审一样规范有序。庭审的参与者也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大大提高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工作效率。
近年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创新思维解决创新问题,加快制定民商事案件网上审判规则,进一步加强网上法院建设,完善身份认证、电子存证、证据质证、网上服务等问题,探索复杂简单案件分流,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并扩大了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同时,加强系统集成,构建智能电子诉讼平台,真正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查案、网上结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通过法院审判的网络化,缩短了简单审判案件的流转和运行周期,进一步实现了简单审判案件的“短、平、快”审判。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交换证据和质证都在网上即时反映,没有任何延误,真正实现了“科技更多、服务更多、群众出行更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