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这件事,举手就是一个盖章,看起来简单易行但是你知道哪些发票可以盖章吗?哪些是错误的,将被罚款?哪些封面错误可以纠正?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号1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号2
代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代表企业在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发票联上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号4
代普通发票
由税务机关在发票联的备注栏内,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号5
增值税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如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方和接收方需要纸质发票, 他们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则与税务机关监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可以由出票人和付款人打印。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名(发票专用章)已经存在于电子发票的相应位置,所以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号6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发票格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纳税申报表不得加盖印章。
发票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不允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既有财务专用章又有发票专用章,有可能吗?不允许
发票上只需要一个特殊的发票印章。
发票盖有发票专用章,但盖不清楚。我该怎么办?
可以添加一个清晰的印章附近,或者发票可以作废/编辑。
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印错了。我该怎么办?发票
应为无效/红色虚线
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颠倒(颠倒)。发票仍然有效吗?发票
仍然有效如果
发票没有按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一次性开具全部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卖方名称不一致。这张发票有问题吗?
不一定如果是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商户代征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应加盖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卖方(商家)的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资料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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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