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晚报(记者杨玉红)上海市16个区已经开始咨询和受理非上海市家庭的共同财产保障住房申请,预计2019年9月底完成
非上海户籍家庭还必须具备持有120分的《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无住房、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出售或捐赠的条件,方可申请共有产权保护住房。在家庭收入门槛方面,上海要求3人以上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二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00元,人均财产低于216000元。
共有产权房,这是上海“四位一体”房屋租赁和购买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上海市户籍居民与上海市户籍居民享有同等标准,即实行政府定价,购买者的产权份额不应低于50%
重点关注在上海创业并有稳定就业的常住居民。上海扩大了共有产权保障的住房范围,特别是为各类人才和青年工人提供住房。其重点是解决居住证持有人的住房困难,这些人具有较长的认证期、较高的教育水平,符合上海的产业发展方向,为上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这种扩张是基于增加具有共同产权的住房供应,而仅仅是增加安全强度的扩张。这不会影响上海户籍人口的正常供给。
据报道,非上海申请人的住房计划单独列出。郊区主要是区,充分利用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供应。中心城市可申请城市统筹大规模住房供应,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都和宝山古村扩建基地。住房项目和价格确定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