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企业面临社会保障变化的问题:
(1)对建筑企业而言,短期(有些可能少于3个月)临时工人通常受雇于工程项目。像这样的临时工需要支付社会保障吗?我应该如何支付社会保障?
(2)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落实?建筑企业本身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如果按新基数缴纳社保,企业成本将上升,利润率将进一步降低,甚至企业将面临亏损。

税务机关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临时工和正式工没有区别,只有完成一定任务的专职和兼职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为主要依据,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无职工、不参加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兼职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职工个体工商户、不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兼职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综上所述,除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不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外,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其他就业形式的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