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的定义是村集体成员利用村集体的土地进行房屋基础占用和利用!在“三权分立”中,关于宅基地所有权的分配,原则上农民拥有宅基地的资格和使用权,而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近年来,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对宅基地的管理也更加严格了!就所有权关系而言,“一户一宅”的规定通过建立家园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户多宅”现象和违法建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温室”问题和农业用地的非农化也是近年来农村土地管理的重点。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即将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将逐步激活,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率将继续上升,这将为宅基地有偿退出和保护城市农民权益带来新的机遇。

最近,8月26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农村土地问题也得到优化。总的来说,这是对农民权益的一种补充!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土地管理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也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新的保障。
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补偿问题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最特别的是,补偿的形式已经从过去的“年产值倍增法”变成了“地区综合地价”!众所周知,按年产值倍增法计算的土地占用补偿费,如征地前年产值的3-6倍补偿,安置费和宅基地土地补偿费将达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然而,这仍然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当地的定价。“区域综合地价”是不同的,是指被征收土地的类型、产值、区位、土地等级、人均耕地面积、供给关系等因素。其目的是保证在同一地点的相同价格,实现补偿的公平性!当然,对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也明确将原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纳入农村村民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因此,随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实施,很明显,不能强迫农民放弃他们的家园,这极大地保护了城市农民的权益!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中,为了妥善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给出了具体方法。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有偿退出,土地征收由“土地年产值倍数”转变为“地区综合地价”,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征收和宅基地征收的标准。对于农民来说,他们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

好消息!农村宅基地补偿的新变化大大提高了补偿标准,农民们拍手叫好!你觉得这个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