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首十起侵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件。
据报道,这批典型案件涉及七类犯罪,包括抵制防疫措施、暴力对待医生、制售假货、哄抬物价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来自
199《北青报》的记者指出,“四川南充孙牟某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案”被列为典型案例。2年1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孙牟某带着妻子、儿子、儿媳和孙女驱车返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
1年21日,孙牟某在嘉陵区吉安镇第三俱乐部吃了草席,期间接触了很多人。1月22日,孙谋某出现发烧和咳嗽症状。他的儿子开车送他去李都医院治疗。之后,孙谋-牟乘车从李都回到了吉安的家乡。公共汽车接触了许多人。
1年1月23日上午,孙牟某病情恶化。他的儿子开车送他到南充中心医院嘉陵医院治疗。医生怀疑他“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要求对他进行隔离治疗。孙牟牟牟悄悄逃离医院,乘公交车返回吉安镇。公共汽车联系了许多人。
1年23日14点左右,工作人员强行将孙某隔离治疗。
,经隔离诊断和治疗后,仍隐瞒真实的行程和活动轨迹,导致疾病控制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大量联系人员尚未恢复。目前,已有21人被隔离观察,吉安镇2、3、4三个社区被隔离观察。
2年5月5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对孙某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进行了调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出人员先行干预,指导调查取证。
北青报记者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