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谢楚楚)为组织实施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并指导各地区工作,省人民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工伤保险工作方案》
为工伤认定开辟绿色快车道该方案提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死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认定为工伤,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工伤认定工作应当在3日内完成。根据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情况,涉及上述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延长至60天。
开通绿色快捷福利支付渠道该计划提出,各级工伤保险机构应有效确保财务安全,确保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死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经确认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开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快速支付绿色通道,并通过全省医疗费用在线直结系统简化流程,确保上述参保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据计划,如果第一次和第二次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停工留薪期、延期停工留薪期等鉴定事项,应采用书面鉴定。其他需要集中现场鉴定的工伤事故,如伤残等级,在疫情一级反应期内暂不处理,待疫情控制情况好转或政府安排后再组织处理。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互联网办理工伤保险服务,如“河北省政府服务网”和各级人民社会服务平台、“河北省工伤保险微信服务号”移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等。,倡导非会议服务,允许用人单位通过邮寄或邮寄方式处理纸质材料的工伤认定、鉴定、处理等事宜,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