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特殊”化妆品,即国内非特殊化妆品,称为非特殊化妆品,即普通化妆品,不包括护发、染发、烫发、脱毛、美容霜、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9种特殊化妆品。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内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网上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和监督检查秩序,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化妆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查指引》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备案化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企业主动联系
及时与备案企业联系,告知检查时限、检查要求等相关事项,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有效监督,严格检查
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后3个月内及时完成企业备案后检查。检查不走过场,严格遵循检查标准。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验指南》,重点检查备案的化妆品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相关规定的要求,产品配方是否合理,配方中是否使用了新原料,产品配方中是否含有禁用和限用物质。销售包装标签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规定,包装标签是否与网上备案信息一致,检查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单位资质、产品生产工艺简述、技术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委托生产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夯实责任,督促整改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检查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后的内容进行后期跟踪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快产品备案材料的完善,对新备案的国内非特殊化妆品品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共对40家企业的790个注册品种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了辖区内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秩序,从源头上有效消除了化妆品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化妆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