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记者马琰铭)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规定》,要求我省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
加速标准转换应用支持外贸出口企业恢复生产,加快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转换,促进出口产品基于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融合按照国际标准生产,相关国际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允许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鼓励社会组织制定相关群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生产出口国外标准口罩的企业,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而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加快加工。
在线注册充分依托“网上办公、掌上办公、邮件投递办公、预约办公”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减少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为防疫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实施专项服务。对于流行期间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应及时调整业务范围标准
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应当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检验程序,启动紧急检验检测程序,批准企业部分自检报告。对防疫和控制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应当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和批准。涉及预防和治疗新冠状肺炎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应根据要求进行优先审查。
谨慎例外列表管理对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并已列入异常作业清单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尽快简化和取消手续。因疫情影响而暂时丧失的企业可暂时排除在异常经营名单之外。
打击任意收费和价格要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查处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支持企业提高生产能力,严厉打击面具等防控材料生产中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材料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和原辅材料的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十项政策措施还包括落实通知承诺、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加强质量和技术服务援助、减免技术服务费、鼓励企业参与“价格、质量和供应保护”行动等。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