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第一综合行政法规出台——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与新时期优质发展]

优化经营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优化商业环境要求法治发挥基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保障作用。

“通过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纪宁哲在10月23日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优化经营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优化经营环境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经营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愿望,充分体现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拓性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的需求,以深化“管理服务”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发挥了一套有力而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商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我们的国有商业环境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缺点和问题,我们必须继续发挥更大的力量和实力。”司法部第二届立法会副主任张表示,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将优化后的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

张说,目前我国在优化经营环境方面有许多政策文件、改革措施和经验,但从根本上来说仍缺乏优化经营环境的专门法律。《条例》的颁布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国有企业环境建设体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环境优化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同时,张表示,制定《条例》等专门的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将近年来优化经营环境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社会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经营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另一方面,《条例》的颁布也向外界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经营环境的高度重视和不断优化经营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主体创新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稳定增长和促进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哲指出,《条例》针对我国国有商业环境的痛点和难点,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对国际先进水平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进一步推动了“放松管制”改革的系统整合和有效协调,有利于加快建设市场导向的国际法治商业环境。

用实践为好的法律打好基础

是我国国有商业环境领域的第一部法规。《条例》总结了我国近年来优化经营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巩固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监管体系健全的改革措施。它是全面的、系统的,并侧重于关键点。它既有原则,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经营环境的具体措施留有余地。

据悉,《条例》涵盖了商业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市场环境、政府服务、监督执法、法律保护等。目前,它已经将优化商业环境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制度化和标准化。与此同时,它关注市场参与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做法,确定一揽子体制解决方案,并促进各级政府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

纪宁哲表示,该条例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而系统设计的。例如,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还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减少企业的启动时间,简化企业的注销程序,这在实践中易于操作,有助于增强市场参与者的收购意识。"在

《条例》颁布之前,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河北等地首先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来优化经营环境对此,张表示,《条例》的制定不能脱离当前的经验和做法,也不能简单地将当前的做法直接翻译成法文。相反,应该从系统级别对其进行整合和升级,以确保“法规”具有足够的含金量和系统价值

据报道,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个行业协会和商会以及5个民主党派中央政府共150个单位的意见。他们还召开了17次专题会议,听取了150家内资和外资企业、50位城市负责人、50位NPC代表和CPPCC成员、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17063条意见,为善治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

系统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现。下一步是集中力量实施《条例》纪宁哲表示,《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松管制”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坚定决心。这是对各种市场参与者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的颁布为新起点,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

1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进一批行政许可注销等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实施“负面市场准入名单”,推进“禁止入内”政策普遍实施。

2是进一步推进公平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收、市场监管等执法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守法者严惩不贷。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管理方便人民继续减少和规范认证项目,精简公共企事业单位所需认证材料,全面推进2020年6月底前认证项目通报和承诺制度,有效解决各种“舶来品”认证、循环认证和重复认证等困扰群众的问题。加快政府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全国政府服务“一网”体系。到2022年,我们将努力实现全国所有政府服务的“一个网络”,使信息传播更多,群众运行更少。

4将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者投资和创业的信心。将实施减少负面市场准入名单、“许可证分离”和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到今年年底,企业启动时间将减少到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电力业务的平均时间将减少到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实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5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法规《条例》涵盖广泛的问题,并与数以千计的现行法律法规密切相关。要加快配套制度的“改革和废止”。对于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做法和具体程序和条件,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律法规,要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与《条例》相一致

“我们将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发现短板,弥补不足,加以落实。我们将继续深化“放松管制”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见的环境。”宁吉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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