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顺河高速公路南延建设项目最新
199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99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期限:2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199参见此处199根据市中心区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顺河南延(英雄山立交至南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决定:
集合范围东至道路红线,西至道路红线,南至南环路高速公路,北至英雄山立交;房屋编号
为王越路786号(济南市鲤城区何世礼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停车位、王越路788号的大门及部分院落(济南广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王越路699号(济南韩愈经贸有限公司、济南陈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部分房屋。上述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分别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住房征收服务中心
征收补偿合同期限:
2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征收与补偿按照济南市顺河高速公路南延(英雄山立交至南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涉及一栋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附属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根据相关方案的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本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安置房的可以在项目征收范围内修建。一般实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选择异地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类似地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按规定扣除政府收入)
征收的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按照评估确定的价格予以征收支付补偿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征地的,可以在公告后10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房屋征收部门收到申请后3日内移交市土地收储机构
土地收储机构同意收购的,按《济南市国有土地收储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执行;
土地收储机构不同意收购或者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不能签订收购合同的,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执行
收费房屋标准:
1。动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过渡期内每月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3。一次性停工损失补偿按被征用的非住宅建筑面积计算。商业和生产用房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50元。
奖励和补贴标准:
1。非住宅房屋(有房产证)被征收并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应在合同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将空置房屋送检,并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10%给予奖励。逾期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提交空置的,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给予奖励
2。非住宅房屋征收,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但奖励金额不得低于3万元,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房屋装修补偿:
被征收人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等级和新评估确定,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装修部分;如果自行拆除,将不进行评估或补偿。
房屋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房屋设备征收安置补助费标准

树木征收标准

过渡方式和期限:
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的选择
根据规定,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原房屋应保持完整的结构和完整的设施,不得损坏或拆除门窗、供热设施、燃气管网电缆和各种仪表,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燃气、水、电等事故的发生。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告区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
数据,顺河高速公路南燕(英雄山立交至南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9月12日向市住房和建设局申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号该项目于2019年4月被冻结。当月,发布了《关于协商选择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9月初,公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修订方案资料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