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梅江警方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成功破获了一起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组织色情表演的案件,并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自今年9月以来,梅江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大量市民举报,称梅江区虹桥头附近的一所出租房内发生了现场色情表演。在接到报告后,该研究所立即组织警方核实线索,并在市局和分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开展了研究和调查。经过几天的连续调查,办案民警已经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模式和营利性情况。随后,警方制定了详细的逮捕计划。

9年11月29日21时左右,调查警察搜查了租用的房屋,并逮捕了涉嫌组织色情表演的刘谋成(男,25岁,来自梅县区)。在现场,他们检获多台摄影机、无线电麦克风及照明设备,供疑犯现场播放色情表演。参与现场的几个人被依法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犯罪嫌疑人刘谋成经讯问,如实供述了引诱被害人租住房屋的犯罪事实,承诺多次邀请被害人吃饭、上网,要求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表演,并引诱直播平台用户付费直播、观看悬赏、送礼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牟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组织色情表演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本罪是指以招募、雇用、胁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色情表演的行为。这是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增加的一项新罪名。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网络社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公众在使用网络时,应自觉遵守《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言行不一,不得超越法律底线。互联网不是藏脏东西的地方,也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和惩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违法犯罪信息。公众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当发现网络上有不良信息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全媒体记者]黄
通讯员]
作者]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