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就格力电气公司的控制和一致行动进行的调查,格力电气公司发布了一份公告作为回应,称该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的图片来自格力电器公告
深交所最近询问了该股权转让协议的部分内容格力电气于1月17日晚发布通知予以确认。关于格力电气“对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有实质性变化的理由和依据”的解释,公告称,首先,从珠海明君、董明珠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影响来看,珠海明君、董明珠的实际总表决权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与非累积投票制相比,这进一步增加了持股较少的股东选举其提名人或支持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机会。
其次,根据2019年12月2日珠海高凌、HH大厦、明珠华晨和戈珍投资签署的合作协议,如果珠海明君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有权提名三名以上(含三名)董事候选人,珠海明君应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批复下发之日,上市公司共有9名董事。珠海明君拟提名的董事人数仅占上市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超过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总数的一半。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关于格力电气“董明珠等17名董事、珠海明军、珠海仙鹰、郁秀珠海是否构成一致行动者,并计算其直接或间接拥有格力电气的比例”根据公告,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双方发表的声明,董明珠、戈珍投资与珠海明军、珠海仙鹰、珠海郁秀客观上没有达成一致行动的协议或安排,也没有未来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计划。
数据显示,12月3日,格力电气宣布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意珠海明君以每股46.17元的价格接受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气15%的股份,总转让价格为416.62亿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珠海明君有权提名三名董事,但人数不足以控制董事会。同时,珠海明君等股东没有采取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持股等任何安排。此外,由于股权结构分散,格力电气从那时起就变成了一家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此外,根据协议,珠海明君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是珠海仙英,珠海仙英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是珠海郁秀珠海毓秀由珠海高斯、HH大厦、明珠华晨和戈珍投资共同出资。最终投资者分别为马、、曹伟(珠海)、易庆庆庆(HH大厦)、盛(明珠)和戈珍投资。董明珠是戈珍投资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95.482%。董事高,、庄培为戈珍投资的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