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男子酒后驾车加油,意外遭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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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

说喝酒不开车,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冒险。最近,缙云的一名男子在开车去加油站加油时,碰巧遇到了一名交警。

1999年12月20日下午23时10分左右,一辆黑色e牌照的汽车停在缙云县虎镇仙木西路南墩加油站。巡逻的交警刚刚发现了现场。交警郑马上下了车,催促他开车离开,却发现司机看见交警赶紧开车离开。然而,他惊慌地倒车时撞上了尾车。

“当时,我们没想到他有酒后驾车的行为。我们只发现他倒车时撞上了其他车辆,不仅没有下车,而且还准备开车走,所以我们跑过去把车停下,走近它,却发现司机浑身都是酒。”交警郑回忆道经交警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发现酒精含量高达14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据调查,27岁的张曼牟某来自黑龙江省庆庆市,来缙云工作。那天晚上,张牟某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吃了晚饭,并在晚餐时喝了很多酒。喝酒后,张牟某开车回家,在加油站加油时,意外地遇到了交警。

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警方拘留。

交警提醒:随着元旦的临近,酒后驾车如同老虎一般凶猛。不要让酒后驾车破坏节日气氛。记住不要喝酒或开车,开车时不要喝酒。

(来源:缙云新闻网作者:王文渊·朱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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