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S商店买了一辆新车9年后,发现它是一辆二手车。业主说他从未签署过相关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更便捷的生活,买车就是其中之一。最近,据小强热线——浙江教育科技报道,2019年12月,谢先生花了12.8万元在金华的店买了一辆车,但一直没有拿到购买合同和发票。直到他最近卖掉了这辆车,他才发现它是一辆二手车。谢先生发现该车的原购买者是车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并与车友公司签订了二手车销售合同。作为回应,谢先生说他对此一无所知,说他只签了一份购车合同,并询问了商店4S。

二手车买卖合同

根据店的陈述,谢先生最初购买的是业内所谓的“大客户”,即他为了享受优惠政策,以第三方公司的名义从汽车制造商处大量购买汽车,然后卖给店转售。购买者可以享受更低的价格,并且这些程序成为“二手车”。这些车辆实际上是新的。那家汽车公司是店的大客户,谢先生的车就是其中之一。

二手车买卖合同

据了解,2011年初与谢先生同型号新车的指导价为12.5万元,加上10%的购置税和车船税,共计13.2万元,而公司实际支付11.95万元。谢先生花了12.8万元买了这辆车,便宜了4000元。谢先生显然买了一辆二手车,但车辆登记证显示他是第一个车主。经过一番调查,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犯了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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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不吃菠萝)

来源:杰克鲍尔热线-浙江教科文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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