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连载36)

(续前一期)

反复提到,为了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除了了解两者的相似之处外,还必须了解两者的不同之处,以便在制定劳务外包合同时更好地体现劳务外包合同的特点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第一,不同的适用法律

劳务外包适用于商法中的《合同法》,一般适用于《合同法》第15章的合同处理内容;劳务派遣受社会法中的《劳动合同法》管辖,一般受《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管辖-因此,两类合同主体在合同责任的社会责任以及起草合同条款的自由方面有很大差异。制定劳务外包合同的自由大于劳务派遣合同。

第二,合同主体存在差异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单位或个人(不建议是个人,如果劳务派遣合同中的一方是个人,很容易被认为是劳动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是单位,基本上没有自然人(个人)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有相对严格的要求,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而对劳务外包合同中的承包商没有类似的要求。

第三,

劳务外包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用人单位相似,对员工不承担管理责任。一般来说,雇员不是雇主的雇员,两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雇主的规章制度对雇员没有影响。劳务派遣合同中涉及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虽然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仍然具有用人单位职工的属性,并有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是两者之间最关键的区别,也是合同条款需要重新签署的地方。

第四,劳务派遣是“人”,而劳务外包是“物”。在劳务派遣中,是人(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主体进行“交易”,即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如何使劳动者产生劳动价值,价值多少由用人单位和管理水平决定。在劳务外包中,通过劳务承包人承包劳务发包方的“物”,交易是“物”而不是“人”。发包方只关心发包方的“事情”结果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不会询问过程。

第五,法律后果不同。在

199劳务外包中,用人单位与合同中涉及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不承担劳动法律责任。但是,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需要依法对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劳动法律连带责任。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劳务承包方应对

两个合同中涉及的劳动者所产生的劳动结果承担后果,劳务承包方应与劳动者就劳动质量和数量等事项进行接触,而用工单位不得与劳动者接触。劳务派遣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成果承担后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劳动质量、数量等事项进行沟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劳动者接触。

第六,合同结算内容不同。在

劳务外包合同中,结算是基于工作量,即质量的综合价值(包括交接时间)和劳务结果的数量,即结算是基于“事件”。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结算是以员工人数为基础,而不是以劳动成果为基础,而《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的律师对

的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当他们了解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异同时,就会正确区分两者的法律特征,这对于防止劳务外包合同被劳动仲裁机关或司法机关拒绝,撰写高质量的合同文本具有一定的认知基础。

(待续)

律师吴;吴虹飞律师;2019年8月21日,律师肖彪回电< p>

外包和派遣的区别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