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电据中国结算9月6日网站消息,中国结算已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草案)
市场参与者:
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规则,防范和化解相关业务风险,支持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根据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修订合并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市场参与者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之前反馈给我们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匡炎;刘
电话:010-50938841;010-50938531
信箱:kylu@chinaclear.com.cn;
fmliu @ China clear . com . cn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年9月6日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