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

原创|时代周刊|叶湾
一起漏洞百出的金融诈骗案,竟然有银行员工送钱,这是怎么回事?
9年11月30日,中国司法文书网公布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揭露了惠州商业银行一桩由多人精心策划的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由中信银行员工实施甚至积极推广,以获得600万元的巨额“咨询费”。
时代周刊新闻记者发现
.涉案的惠州商业银行蚌埠古镇支行行长常某,不仅参与成立了一个局,骗取中信银行购买虚假金融产品的投资,还协助他人获得银行贷款。
真正的主犯王某连续三次作案,诈骗银行14亿元。1
是为了个人利益,员工被“欺骗”
中信银行早在2015年就被骗进入财务管理。今年5月,时任惠州商业银行蚌埠古镇支行行长的常某与王某1、1、肖世兴等人进行了商谈,初步提出围绕常某的银行行长身份在惠州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
然而,这种所谓的财富管理业务并不是一种正常的金融活动。常等人的真实计划是以销售金融产品为由,骗取投资者在惠州商业银行蚌埠古镇支行存放金融资金,然后通过虚假程序骗取资金。

肖世兴告诉赵鹏另一人后,赵朋联系廊坊银行推广该金融产品,但未果后来赵鹏联系了北京环球泰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尚某,请他帮忙寻找投资者。尚某联系了民生证券河南分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陆某,请陆某帮忙寻找投资者
陆某先后联系浙江商业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均未成功。之后,2015年10月,陆某通过天津新塘股份有限公司张某2成功联系中信银行总行员工李某,销售所谓的尚辉银行10亿元2年期保本理财产品,年回报率5%
李某看到利润,提出将5%的年利率分成4.5%+0.5%,但在4.5%的年利率不能满足中信银行总行收入要求后,将其分成4.7%+0.3%
4.7%已写入财务管理协议,由尚辉银行按期支付;而0.3%将由使用资金的企业通过签订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一次性支付

在李某的联络操作下,资金从资金使用人方力海公司转入国源证券。李某承诺给后者一定数额的财务管理费,并指示对方“不要与其他国家沟通”2015年12月,李某离开中信银行“火线”,转而加入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李某曾多次试图转移上述0.3%的财务咨询费共计600万元,但国源证券负责人认为其行为属于“洗钱”行为,不予批准。
直到案发后,600万元被警方冻结在国源证券公司的账户上。李某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迎来了牢狱之灾。
2
分行行长设置欺诈
原来,常等人只设计了一个年化收益率为5%的财务欺诈。他们没有想到李在接触后会提出分割利率的方法。然而,为了使骗局显得真实,他们仍然根据尚辉银行的“智能理财”产品修改了新的产品规格和其他材料。
但是,这个骗局仍然漏洞百出。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分行行长的常某显然不符合中信银行对惠州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行长的签注和当面签字要求。情况紧急时,这群罪犯想找人伪造总统的脸,并使用伪造的印章、名片等。

李某作为承销人,对尚辉银行官方网站披露的金融产品与产品内容不一致、产品规格随意修改等违规行为不持异议。也不严格检查核印章的当面签字、印章审批等程序,允许“举手表决”通过。
即使常等人无法提供惠州市商业银行总行的授权,李也利用其员工身份积极协调贷款,帮助其成功作弊。
1992年11月015日,中信银行通过渠道公司时迁公司向惠州市商业银行蚌埠古镇支行转移理财资金10亿元。仅2亿元用于购买与协议不符的理财产品。 1992年6月,安徽省商业银行蚌埠分行发现王某等人伪造公章和钟秋实实名章对外签订财务管理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安局经济调查组报告。涉及10亿元人民币的诈骗案终于“曝光”然而,在犯罪发生之前,中信银行只追回了5.3亿元,其余4.7亿元没有追回。3
涉及多重欺诈的主犯
事实上,使用“萝卜印”(即伪造公章)伪造金融产品,骗取中信银行10亿元购买,并不是常等人的唯一犯罪行为。用“惯犯”一词来描述这些人似乎更合适。
1992年4月017日,蚌埠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副队长高中天揭露一起诈骗犯罪嫌疑人潜逃出境并被逮捕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

后借款企业因管理不善无法偿还贷款,常某作为担保人也无法偿还贷款。在王某的威逼利诱下,他被拉进了一条“假船”

王某请常某与他“合作”并从银行取些钱。常没有拒绝,而是利用银行行长的身份为犯罪提供了条件,帮助王骗取并顺利套现10亿元资金。2016年5月,4亿元贷款的第一期即将到期,王谋谋发现段谋第三次犯罪。
然而这一次,段的假身份被银行当场发现。王牟某逃到缅甸,在整形后准备再次潜逃时被警方抓获。 作为策划人之一的常某,在诈骗中收受了4000多万元,事后也被警方逮捕,巨额“悬赏”也被追回。有句谚语说:上帝的磨磨得很慢,但却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