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被罚款2020万元,其中19起涉及房地产,13起涉及房地产。

资料来源:凤凰奇异业务

2年21日,北京银监局公布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以行政处罚共计2020万元。

据报道,中信银行已对19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处罚,但19起案件中有13起与房地产融资直接相关包括非法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购房、非法将理财资金投资于非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非法为资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等。据了解,这主要是去年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结果。

具体指法律依据。中信银行违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受到严厉处罚。

截至2019年6月底,中信银行企业贷款中的房地产贷款余额为3048.50亿元,占15.71%,按行业分类排名第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7339.84亿元,占44.55%附

: 19中信银行违规原因:

1非法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2、委托支付不符合监管要求;

3年,信托消费贷款业务不审慎;

4年,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

5年,信贷资金被挪用到房地产开发公司;

6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7,不良信贷资产的不真实转移;

8年,在没有对融资者的交易材料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审查的情况下,资金被用于支付土地投标保证金;

9年,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发行流动资金融资;

10年,签订了抽屉协议,以投资对方的住房信贷资产来移动信贷规模;

11,出售回购的信贷资产的收益权,实现定期的信贷规模报表;

12、非法投资理财资金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13年,财政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4,非法向资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15、缺乏真实性核查的并购贷款,借款人利用变相置换项目公司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

16。协助合作机构签署发票协议,规避相关监管要求;

17。财政资金实际用于替代项目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18、非法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支付土地购置费;

19、非法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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