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指控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引发纠纷

2019年11月21日上午,原告张某诉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公房管理局一案在北京市第四中学依法举行公开审理。西城区市长孙硕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变更之诉

庭审现场摄影:郭

本案房屋原承租人为韩某,2002年经房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变更为韩某的女儿。韩某于2010年去世原告韩某之孙张某称,在原公房承租人韩某未迁出也未死亡的情况下,变更公房承租人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公房租赁合同》第七条。与此同时,现公屋租户韩某的女儿与原租户韩某虽然有相同的住址,但却不在同一户口。对于更换公屋租户的申请条件是否符合,仍有疑问。因此,他们要求依法撤销被告更换房屋承租人的行政行为。

变更之诉

庭审现场摄影:郭

一案的争议焦点是承租人的变更是否合法。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声明,并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他们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就争议的焦点举行了法庭辩论。该公屋现租户韩某的女儿未出席庭审。她的律师作为对此案感兴趣的第三方出席了庭审。

变更之诉

庭审现场摄影:郭

在最后的声明中,市长孙硕

表示,西城区既是首都的核心,也是老城区,拥有相当数量的政府所有的直管公房区政府一贯重视直管公房的管理,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近年来,通过房屋征用和退休,危房得到了翻新。今天的庭审所涉及的房屋都在腾出玄西风格协调区北部地块的项目范围内。通过一系列工作,区政府有效改善了公房居民的居住条件,有效利用了他们的居住空间,降低了中心城区的人口密度,为优化和完善首都的核心功能做出了贡献。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总结经验,完善公房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直管公房居民提供更高效、更满意的服务。同时,欢迎大家监督区政府的工作。

此案未在法庭上宣判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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