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笑恒大从2015年开始的“无理由退房”,但我个人从基本面上支持。当时很多人说这是例行公事,但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跟进,“就像地上的路一样,太多人会成为路”,而“没有理由退房”是可能的自我实现,这是好的购房者,行业和住房企业到底?
,为什么恒大的“无理由退房”没有成为行业标准?有什么问题吗?如何将其改进成为行业标准?
融创东南新撤销的有限期限“无理由退房”能否被视为“无理由退房”2.0版,被更多开发商接受并跟进?从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到普遍的行业标准?毕竟,当老板就是为行业设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