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意见,在质押的解除方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方已经解除了原质押给信达证券的66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目前,解除质押的程序已经完成。
此外,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向AVIC信托质押公司股份9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质押股份不限于出售,质押期为两年。认捐用于业务需要。
截至公告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为7.4759亿股,占18.31%。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占15.9%
东方新龙持有6.2亿股,占15.2%。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69亿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91.75%和13.94%神田实业持有4.12亿股,占总股份的10.09%。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3.7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8%,股本总额的9.06%
阳光城表示,未来6个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总数为216,271,616股,占其股份的12.01%,占公司总股本的5.30%,相应的融资余额约为8.56亿元。下一年度累计到期质押股份275,171,616股,占所持股份的15.28%,占公司总股本的6.74%,相应融资余额约为11.83亿元。
继续说明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还款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财新发展向重庆彭中产业提供3亿元金融支持 1991年1月5日,财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重庆财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公司”)向重庆彭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不超过(含)3亿元人民币的资助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意见,鸿业公司此次的资金援助是为了参与彭中公司后期整合项目的股权收购和开发。
截至公告之日,鸿业公司已分两次向彭中公司提供上述资助,金额为1.5亿元,总计3亿元。第一笔财政援助将于2019年12月28日到期。由于彭中公司未能及时完成内部资金审批流程,鸿业公司未能收回贷款。第二次财政援助将于2020年1月12日到期
经鸿业公司与彭中公司充分沟通和积极协商,彭中公司承诺加快完成内部资金审批流程,落实具体还款时间,尽快偿还鸿业公司全部本息。财新发展和鸿业公司将督促彭中公司尽快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据了解,彭中公司是重庆市江北区的重点国有企业。目前运行正常,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预计此事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同一天,财新发展还发布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财新发展计划为两家全资子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