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安居”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了一个好的住处,一个人可以安心工作,享受生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解决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和住房问题的有效措施,已经得到农民的认可。
[谁将确定农村地区的危房,标准是什么?]

农村危房鉴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房屋各组成部分的危险性按照《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年第69号)进行鉴定分为4个等级:甲级:结构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建筑结构安全;乙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一些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丙级是承重结构的一部分,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有些部分处于危险之中,构成了当地的危险建筑。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整栋建筑都处于危险之中,构成了一栋危险的建筑。其中,丙类和丁类危房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备案立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农村分散供养贫困人口和居住在丙、丁类危房中的贫困残疾家庭等4个重点对象
[如何把握城中村危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的,原住房面积不变。对于拆迁改造的面积指导要求,原则上一至三户应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一户不应小于20平方米,两户不应小于30平方米。各地可根据当地民族风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建筑面积标准。
[如何分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级地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农村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规范农村重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资金。要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提前发放的资金,支持贫困农民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分配给农民的补贴资金应全部分配给农户。对于那些实施加固改造、统一建设集体公租房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的政府机构,补贴资金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民同意和签订协议的基础上直接支付给建设单位。
[危房改造流程]

01
申请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改造领导小组应当在当年危房改造下达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工作根据调查统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登记户,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人员帮助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宅危房等级、家庭经济收入、年人均收入以及是否从其他渠道获得住房补贴资金。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农民危房改造申请(2)《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申请表》(3)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类别(备案立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农村分散供养贫困人口、贫困残疾家庭)贫困相关证明(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02
调查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住房风险的初步认定、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申请人是否从其他渠道获得住房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在住户调查期间,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或1名以上的村民参加。调查人员和住户应分别在问卷上签名和盖章。在房屋危险程度调查中,按照《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估,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鉴定。房屋风险等级初步确定后,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技术人员进行审查。
03
名单调查核实完成后,村民委员会将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安置点公布调查结果。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注明原因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相关材料将及时整理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危机改革领导小组
04
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重建领导小组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重建领导小组审查的材料由村民委员会上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入户走访和现场检查。评估中如有重大争议,对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审查核实。审核完成后,将公布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申请人名单、改革办法和补贴标准
05
二级名单公示
在乡(镇)政务栏、村务栏、村民定居点公开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重建领导小组应当及时组织审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的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应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或农村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审查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应当退回乡镇,由乡镇退回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06
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批准
县人民政府或农村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审查相关材料,组织重点审查和抽查,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等级对申请人、申请方式和补贴资金做出审批决定
07
经批准用于改造
经批准用于改造农村危房,可以开工建设不予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重建领导小组应当书面通知乡镇,乡镇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村、乡、县级批准的危改户在危改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县农村危改实施方案进行危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