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创新!”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联合主席马云在重庆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表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那么危险。许多P2P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它们从一开始就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马云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银行系统在金融领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们就像血液的主动脉,但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需要毛细血管。(金萍梅)
看到马云的这番话,我想起了两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市场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的调查范围包括银行信用卡机构、P2P网上借贷平台、消费金融,其中包括蚂蚁金服、捷信金融、白前金融、有用设施、即时消费金融、货币站、拍卖贷款、个人贷款、益信(怡仁贷款)、现金巴士、九大财富金融、维信金科等50多个信贷平台,以及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10多个银行信用卡中心。
银行信用卡机构和境外代收机构违反多项相关法律
。根据我们的调查,许多银行信用卡中心和外部收款机构在收款过程中骚扰与债务无关的人,甚至持卡人也回应说,他们的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接到了自称是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的电话。在电话交谈中,就连豪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威胁、恐吓和恶意诽谤。此外,持卡人不能通过客服电话询问所谓的银行自称的员工。如果不是银行职员,是否证明持卡人的账户信息已经泄露,所谓职员在电话交谈中的知识不是很专业?甚至在电话上恶意侮辱和侮辱持卡人及与债务无关的相关人员。最主要的是,当我们接到这些所谓员工的电话后,我们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甚至在这些所谓员工面前“裸奔”,他们的行为完全违反了以下的有关法律规定
银行信用卡中心涉嫌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68条:发卡银行应催收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不得催收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不得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虐待等不当催收行为。应记录收集过程,记录的数据应至少保存2年,以备将来参考。第八十二条对于已确认发生虚假申请、信用卡套现、客户资料记录、账户及交易信息披露、恶意关闭等欺诈行为的特约商户,收单行应及时采取移除收单终端、妥善保存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等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列入黑名单、进入银行卡风险信息系统、与相关银行卡组织共享风险信息。
1观点:作为银行机构,应该积极面对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持卡人并不是你口中的所谓“老赖”,而是有着相当强烈的还款意愿。你没有给这些持卡人协商还款的机会,而是用非法手段迫害他们,这是一种非常“无耻”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银行信誉的不断下降,还会说明“银行”的社会责任和承担责任的能力受到了“考验”。
此时,作为银行机构,您应该积极联系持卡人,讨论解决方案,而不是同意协商。但是,您协商还款的条件是持卡人的能力无法达到。你和那些罪犯有什么不同?作者仍在说,即使你“强迫”持卡人走上死胡同,他们仍需要尽其所能进行还款。与其这样,还不如打开还款谈判的渠道。最重要的是积极与持卡人讨论解决方案。这样,银行的信誉不会下降,反而会赢得更多的客户。这个三岁的孩子能理解原因。作为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你能不明白吗?
说白了,即使你去法院起诉,也要看持卡人的还款能力。为什么你不敢与持卡人协商还款?
P2P在线贷款平台不仅“窃取”了用户的个人隐私,还违反了许多刑法。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和过去两年的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无论你是否向这些P2P在线贷款平台借钱,只要你下载并安装它,就意味着你的个人隐私被这些P2P在线贷款平台恶意备份,这种行为完全发生在债务人和这些P2P在线贷款平台有债务关系之前。
和许多所谓的债务人在点击这些P2P在线贷款平台的广告在网站上注册后,自动将钱借给这些债务人的银行卡。主要原因是,许多人只是想测试自己的信用,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
主要是因为在P2P网上贷款平台借贷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法律问题,这些自称P2P网上贷款平台的代收机构最终在对其官方网站电话的验证过程中被债务人拒绝。甚至许多客户服务代表说,对方可能是在冒充他们的客户服务。由于这些催款电话没有得到官方客户服务的认可,我们也可以断定这些所谓的催款电话是欺诈电话。令人恼火的是,在收集过程中使用的非法手段非常糟糕。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行为已经导致许多年轻人自杀,因为他们无法承受收集的压力,从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自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共同主席马云在重庆出席第二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创新!”那么,作者想问马云,你认为这是以牺牲我们的法律为代价创造的最伟大的创造吗?在你的演讲中,我们听到你说,“永远不要熄灭金融。我们过去没有不良财务,但没有做好财务工作。我很难想象实体会离开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我们必须使虚拟经济和金融经济安全健康地发展。”
紧随个人信用征信行业的混乱之后,让我们明白了“互联网金融”是如何损害了我们原本稳定的社会。尽管刑法和各种法律保护“个人隐私”,但仍有金融平台未经许可发布债务人的私人信息。这就是你所说的“健康金融”吗?
此外,蚂蚁金服对21CN收款的投诉总数为9550起,解决率仅为1851起,仅占总投诉率的19.38%。然而,我们可以看到,蚂蚁金服提出的许多投诉都是蚂蚁金服或外包收款机构暴力收款的投诉。
11观点:无论支付宝还是任何网上贷款平台,由于都有外部代收机构,所以外部代收机构所犯的一些罪行应该由网上贷款平台和代收机构共同承担,这非常符合“共同犯罪”和“教唆他人犯罪”的认定标准:共同犯罪分为两种类型:共同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共同共犯是指两人以上故意犯罪,三人以上共同犯罪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
是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此之外的主犯将根据他们参与、组织或指挥的所有犯罪受到惩罚。除主犯、从犯和被胁迫从犯外,共同犯罪人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首先,我们必须确定一个“事实”的存在。债务人的信息由网上贷款平台提供给代收机构,代收机构也有义务在收到网上贷款平台后收集债务人的信息。网上贷款平台向代收机构提供的信息是网上贷款平台向代收机构提供的犯罪“工具”,代收机构代收债务人后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向网上贷款平台客服投诉,理由是他受到“犯罪分子”的威胁,客服只说反馈,这足以表明网上贷款平台了解代收机构的犯罪行为。
按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
因此,根据目前的形式,笔者认为银行信用卡中心和P2P网上贷款平台应该停止“犯罪行为”,积极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毕竟,即使你把债务人或持卡人逼到了穷途末路,他们也无法用现有能力偿还全部金额。有了你这样的“金融”天才,你能理解这么简单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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